-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王徽之
(?—388)东晋琅邪临沂人,字子猷。王羲之子。为大司马桓温参军。任性放达,不理府事。又为桓冲车骑将军。尝居山阴,夜雪初霁,忽忆戴逵,泛舟往访,造门不入而返。人问则日:“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何必见戴?”官至黄门侍郎。后弃官东归。弟王献之卒,奔丧不哭,直上灵床坐而取献之琴弹之,久而不调。叹日:“呜呼子敬,人琴俱亡!”因顿绝。月余疾卒。
- 梁意娘
五代后周时人。与李生为姑表,往来甚熟。因中秋赏月,与李潜通,事露,李被逐。后意娘以歌寄李,李得歌,托人言与舅曰:“令爱才华,贤甥文藻,不如妻之,以塞非议。”遂许焉。
- 晏殊
晏殊【yànshū】(991-1055)字同叔,著名词人、诗人、散文家,北宋抚州府临川城人(今江西进贤县文港镇沙河人,位于香楠峰下,其父为抚州府手力节级),是当时的抚州籍第一个宰相。晏殊与其第七子晏几道(1037-1110),在当时北宋词坛上,被称为“大晏”和“小晏”。
- 沙可学
(约公元一三四一年前后在世)字不详,(元剧研究疑即沙正卿,恐不确)永嘉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元惠宗至正初年前后在世。工诗。杨维桢盛称其能。
- 李毓秀
李毓秀(1647年—1729年),字子潜,号采三,清初著名学者、教育家,《弟子规》的作者,祖籍辽宁铁岭,出生于山东潍县(即潍坊市寒亭区)李家营村[1] ,青年时,因特殊使命离开老家去了山西(即新绛县龙兴镇周庄村),教书、育人、治学、报国,直至去世也未回过山东老家。
- 沈昌眉
沈昌眉(1872~1932年)字眉若,号长公,芦墟镇人,少年丧父。清宣统二年(1910年),他与兄弟昌直发起建立分湖文社,同年由柳亚子介绍加入南社,在《南社丛刻》上发表诗文。昌眉在黎里小学任教时,与张应春父亲张鼎斋同事。本世纪20年代,昌眉到吴江师范任教。民国17年(1928年),柳亚子营造张应春烈士衣冠冢,昌眉出力甚多。20年,昌眉弟子集资印行《长公吟草》,柳亚子作序,纪念先生60寿诞。日军侵占吴江时,到芦墟杀人放火,沈宅被毁,沈昌眉的生平著作焚毁殆尽。现仅存《南社丛刻》中的部分诗文和《长公吟草》。
- 周之瑛
周之瑛,号研芬,嘉善人,同县举人、江苏知县丁廷鸾继室。有《薇云室诗》。
- 张辑
张辑(生卒年不详)字宗瑞,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张辑有《沁园春》(今泽先生)词,自序云:“矛顷游庐山,爱之,归结屋马蹄山中,以庐山书堂为扁,包日庵作记,见称庐山道人,盖援涪翁山谷例。黄叔豹谓矛居鄱,不应舍近求远,为更多东泽。黄鲁庵诗帖往来,于东泽下加以诗仙二字。近与冯可迁遇于京师,又能节文,号矛东仙,自是诗盟遂以为定号。有词作《月上瓜洲·南徐多景楼作》等。
- 家铉翁
家铉翁(约1213~1297)号则堂,眉州(今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家铉翁身长七尺,状貌奇伟,威严儒雅。以荫补官,累官知常州,迁浙东提点刑狱,入为大理少卿。宋亡,守志不仕。元成宗即位(1294),放还,赐号处士,时年八十二,后数年以寿终。《宋史》有传。有《则堂集》六卷,《彊(强)村丛书》辑为《则堂诗馀》一卷。词存三首收于《全宋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