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我佩
赵我佩,字君兰,仁和人,赵庆熺女,□砺轩室。
- 周用
(1476—1547)苏州府吴江人,字行之,号伯川。弘治十五年进士,授行人。正德初,迁南京兵科给事中,进言谏迎佛事及镇守江西中官不法事。迁广东布政司参议。嘉靖中,历官南京工部、刑部尚书。九庙灾,自陈致仕。后以工部尚书总督河道,官至吏部尚书。有《周恭肃集》。
- 蒋贻恭
蒋贻恭,五代后蜀诗人。一作诒恭,又作诏恭,江淮间人。唐末入蜀,因慷慨敢言,无媚世态,数遭流遣。后值蜀高祖孟知祥搜访遗材,起为大井县令。贻恭能诗,诙谐俚俗,多寓讥讽。高祖末年,臣僚多尚权势,侈敖无节,贻恭作诗讽之,高祖赞为“敢言之士也。”《咏安仁宰捣蒜、《咏虾蟆》、《咏王给事》等,讥刺缙绅及轻薄之徒,为彼所恶,痛遭捶楚。《全唐诗》收录其诗十首。
- 赵羾
(1365—1436)河南祥符人,字云翰。洪武二十年举人,入国子监。授兵部职方主事。图天下要害阨塞屯戍所宜以进,帝以为才,迁员外郎。建文初迁浙江右参政。永乐时使安南,还奏称旨,擢刑部右侍郎。后为兵部尚书。仁宗立,改南京刑部,宣德五年致仕。历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
- 余靖
(1000—1064)韶州曲江人,初名希古,字安道。仁宗天圣二年进士。累迁集贤校理,以谏罢范仲淹事被贬监筠州酒税。庆历中为右正言,支持新政。使契丹,还任知制诰、史馆修撰。再使契丹,以习契丹语被责,复遭茹孝标中伤,遂弃官返乡。皇祐四年起知桂州,经制广南东西路贼盗。寻又助狄青平定侬智高,留广西处置善后事宜。加集贤院学士,徙潭、青州。嘉祐间交阯进扰,任广西体量安抚使。后以尚书左丞知广州。有《武溪集》。
- 陆玠
(540—576)南朝陈吴郡人,字润玉。好学能属文。举秀才,对策高第。袁枢荐诸文帝,超授衡阳王文学,直天保殿学士。陈宣帝太建初,为长沙王记室。陈叔宝(后主)在东宫,征为管记,除中舍人。后以疾失明还乡。有集。
- 冯清
冯清,明代大臣。别号濯庵,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籍,浙江余姚县人。公元1493年(弘治癸丑)进士。公元1515年(明武宗正德七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公元1517年(正德九年)夏,升户部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三边军饷。[1]
- 赵复
赵复(生卒年不详),字仁甫,学者称江汉先生。元德安(今湖北安陆)人。
- 潘徽
吴郡人,字伯彦。少聪敏,从名家习《诗》、《礼》、《尚书》及老、庄,通其大义,尤精三史。为陈尚书令江总引为客馆令。入隋,为州博士,撰《韵纂》。秦王杨俊闻其名召为学士,就道,奉命于马上为赋,行一驿而撰成《述恩赋》,俊善之。炀帝时为京兆郡博士。以与杨玄感兄弟友善,为帝所不悦,出为西海郡威定县主簿。意不平,道卒。
- 李朴
李朴(1063-1127)字先之,虔州兴国迳口(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人。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卒于高宗建炎元年,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公元一〇九四年)登进士第。移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独器许之。移虔州教授,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忌者欲挤之死,朴泰然无惧色。徽宗即位,召对,言甚切直。蔡京恶之,复以为虔州教授;又罢为四会令。钦宗在东宫,闻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岁凡五迁。高宗初,除秘书监,未至卒。追赠为宝文阁待制。朴著有《章贡集》二十卷,《宋史本传》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