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嘉熙元年(1237年)卒,年六十,赠太师、秦国公,谥文靖。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卫州黎阳人。约唐初数十年间在世。幼时家境尚殷富,多读诗书,曾有妻室儿女,中年后家业败落,遂皈信佛教。晚况萧条,享年逾七十。喜作诗宣弘佛理,劝诫世人,多用村言俚语,唐时民间流传颇广。有集。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唐人。约肃宗至代宗年间在世。历官补阙。好讥刺人物,亦能文。晚年不得志,游恒赵之间,人畏其口,不敢引用。
(1231—1280)元畏兀儿人,一名忻都,字善甫,号野云。布鲁海牙子。幼魁伟,举止异凡儿。稍长,笃好经史,年十九,入侍忽必烈于藩邸,以性善义利仁暴之旨为对,世祖目为“廉孟子”,由是知名。宪宗四年,为忽必烈京兆分地宣抚使,首请用许衡提举学校,教育人材。九年,从攻宋鄂州,请尽释军中所俘士人。十一年,起为北京行省平章政事。次年,元军取宋江陵,帝令希宪行省荆南。至镇,禁剽掠,录用宋朝官吏,发仓粟赈饥,兴学校,选教官。十四年,因病召还。卒谥文正。
苏州府昆山人,字孝章,一字孝伯,号强斋。少从杨维桢习《春秋》。博学精审,勤于纂述。洪武初曾任咸阳教谕。念母致疾而卒,年四十六。门人私谥文懿先生。有《道学统系图》、《强斋集》、《陕西图经》、《关中名胜集》、《昆山志》、《咸阳志》。
顾常,元时无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