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亦称内实证。①指外邪化热入里,结于胃肠所出现的症候。症见壮热、烦渴、腹痛、便秘等。《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十三日,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
病名。患牙疳而下肢兼见瘀斑者。《疡医大全》卷十六:“凡病腿肿色青者,其上必发牙疳;凡病牙疳腐血者,其下必发青腿。二者相因而至。”多因寒湿之气凝滞经脉,致气血不畅,瘀郁于下;加之胃肠郁热上冲,致寒湿停于
是溪的异体字。参见溪谷条。
出《蜀本草》。为槐耳之别名,详该条。
①见《江西草药》。为青酒缸之别名。②见《福建中草药》。为金盏银盘之别名。③见《闽东本草》。为鬼针草之别名。各详该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对叶四块瓦之别名,详该条。
【生卒】:十七世纪【介绍】:明代医生。字仲仁。江苏兰陵人。通医术。在杭州见有专操堕胎术而牟利者,认为这与“天地好生之德”的旧说相违背,因而编刊《医学正印种子编》一书。
见元机启微条。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手臂痛痧》:“手臂有痧,攻及脏腑者为紧痧,不攻脏腑者为慢痧。慢痧之症,惟刺手臂,紧痧之症,兼服痧药。”参痧条。
为牙齿所在之处。《奇效良方》卷六十二:“外板则为牙,内床则为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