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工尾势。详该条。
即第四足趾。又称小指次指。
病名。见《证治准绳·疡医》。又名穿腮毒、穿腮发。多因手少阳三焦、足阳明胃二经风火邪毒上灼而成。或病久脾阳虚衰,无力托毒外出而致者。初起于耳前,并连及腮颊,痛引筋骨,隐隐于皮肤之内,略有小核,渐大如胡桃
见开宝新详定本草条。
《疡科选粹》卷五方。乌梅一两,五倍子五钱,炒槐米、炒黄连、炒黄连、炒荆芥穗各三钱,枳壳、白芷各一钱五分,地榆二钱,升麻一钱。为细末,每服三钱,酒送下。治痔疮下血。若出血多,加百草霜、棕榈炭。
证名。表里同病之一。见《万病回春·伤寒总论》。指营卫肌表和脏腑气血等俱见虚弱症象者。详虚证、表虚证、里虚证条。
旁行的经气。《灵枢·邪气藏府病形》:“其别气走于耳而为听。”
见《草药手册》。为水团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西药用植物名录》。为苍条鱼鳖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为闹羊花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