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因食有毒或变质果类而出现中毒症状者。《本草纲目》卷四载有解果菜毒的药物,如麝香、猪骨灰、米醋、童便、甘草、酱汁、酒糟、葛汁、白兔藿、白花藤、杏根等。可参考。参见饮食中毒、中毒条。
证名。系指鼻翼搧动。由肺热炽盛、热毒熏蒸鼻窍致“鼻搧气促”(《疫痧草》卷中)。症见鼻翼搧动、鼻孔煤黑,干灼或衄血、鼻促气热,口干欲饮。治宜清肺泻热。可选用清瘟败毒饮或加减普济消毒饮。若鼻窍出血,可酌加
鼻孔内的鼻前庭部分及鼻腔内通道。古人认为观察鼻隧的长度,可测候大肠的情况。《灵枢·师传》:“鼻隧以长,以候大肠。”
病证名。见《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卷三。通常指引起黑睛混浊或溃陷的外障眼病,以及病变愈后遗留于黑睛的瘢痕,如凝脂翳、宿翳等。实证多由肝风热邪引起,虚证常属肝肾亏损,阴虚火旺等,由外伤引起者,亦不少见。治
五蒸之一。见《诸病源候论·虚劳骨蒸候》。又为二十三蒸之一。参见五蒸、二十三蒸条。
从病情在日间和夜间的变化对比,来推断疾病的深浅进退的一种辨证方法。凡病昼增剧而夜安静,为阳有余,病在气分。夜增剧而昼安静,为阴有余,病在血分。昼发热而夜安静,为邪旺于气分,其病在阳。昼安静而夜发热,为
见《中国植物图鉴》。为铃兰之别名,详该条。
见《本草蒙筌》。即丁香,详该条。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证治准绳·幼科》:“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脾胃虚弱,元气不充,
【介绍】:见周之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