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外科枢要》卷四。即冲和膏,见该条。
舌根有白苔,舌尖淡红。为表证之候。若恶寒,身热,头痛者宜发汗解表。亦可见于太阳府证,其症头痛发热,烦渴饮水,水入即吐,小便不利,宜用化气利水之五苓散治之(见《伤寒舌鉴》)。
病证名。见《证治准绳·杂病》。又名目珠子脱出、肝胀。多由热盛火炽,外伤等致目珠暴然突出于眼眶,“与鹘眼证因滞而慢慢胀出者不同”(《张氏医通》卷八)。由火热所致者,宜清热泻火,用清凉膏加减;由外伤所致者
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见《中国药用植物志》。为土人参之别名,详该条。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夏枯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清·叶小峰《本草再新》。即莲子心,详该条。
病名。见《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眩晕证治》。又称眩运、头旋眼花。眩,视物黑暗不明或感觉昏乱;晕,感觉自身与周围景物旋转。《医碥·眩晕》:“眩,惑乱也,从目从玄。玄,黑暗也,谓眼见黑暗也,虚人久蹲陡起,眼多
书名。1卷。明·缪希雍撰,庄继光整理。刊于1622年。本书以《雷公炮炙论》为主,参以作者的用药经验,分水、火、土、金、石、草、木、果、米谷、菜、人、兽、虫鱼等14类,共记述了439种药物的炮炙方法。末
即舌质。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