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香茅之别名,详该条。
温法之一。治疗胆虚而引起虚烦失眠的方法。常用方如温胆汤。
药物学著作。简称《唐本草》。54卷。唐·苏敬等撰于659年。是世界上第一部由国家颁布的药典。分为正文、图和图经三部分。《新修本草》正文20卷,目录1卷,是在《本草经集注》一书基础上进一步增补了隋、唐以
见《药品化义》。即葱白,详该条。
是指针刺时,患者发生组织或器官损伤等异常情况。《灵枢·九针十二原》:“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由于针刺治疗时选用的针具不当或有损伤,或操作手法粗猛,过深过重,可造成胀痛久留不退,或局部血肿;如
孕而未出生的幼体。又称胎元。《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气之常也,所谓中根也。”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四月称始胎,六月为胎儿。
病名。①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二。又名蛇瘴、虾眼、南方称著毒。由外伤染毒入于肌肤筋骨所致,或脏腑火毒凝结而成。其证随处可生,好发于手、足指端。《外科大成》卷四:“瘭疽……初出红点,次变黑色,小者如黍
即清热开窍。详该条。
指胎儿在母体内的发育成长过程。北齐·徐之才《逐月养胎方》:“妊娠一月始胚,二月始膏,三月始胞,四月形体成,五月能动,六月筋骨立,七月毛发生,八月脏腑具,九月谷气入胃,十月诸神备,日满即产矣。”后世医家
运气术语。五运主岁之中,金岁平气的名称。《素问·五常政大论》:“愿闻平气,何如而名?……金曰审平。”张景岳注:“金主杀伐,和则清宁,故曰审平,无妄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