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中国医学约编十种条。
见针灸全生条。
阴阳学说内容之一。以属于阳性的事物,居于阳位而名。《素问·金匮真言论》:“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
反治法之一。出《素问·至真要大论》。①指温热药治寒证,反佐以寒而发挥作用。例如阴寒证格热于外,服温热药常见格拒吐出,佐以少量寒药或热药凉服则不呕吐。《素问注证发微》:“热以治寒,而佐以寒药,乃热因寒用
医学分科名称。唐代眼科尚未独立,包括于耳目口齿科内;宋代始有眼科之设立;元、明、清等均沿袭有眼科。参见九科条及十三科条。
出《兰台轨范》。即棉花子,详该条。
【介绍】:见刘默条。
即妊娠。《素问·阴阳别论》:“阴搏阳别,谓之有子。”
证名。指身上皮肤不适,非搔不快的感觉。见《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多由邪郁肌表不能透达、血虚风燥等所致。可见于热病汗不得出、疮疥、瘾疹等疾患。
参见小儿卫生总微论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