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伤杂病的辨证方法之一。即以气、血的病证为纲进行辨证。属气血痰食辨证的一部分。详该条。
正骨器械。出《医宗金鉴》卷八十九。用杉木按伤处长短阔狭,曲直凹凸之形,制成数根长条形的小板,两头各钻一孔,以绳联贯,待骨折整复,以竹帘围裹后,加用此板紧缚。取其坚韧挺直,使骨缝无离定脱走之患。今仍沿用
自汗证之一。《证治汇补·汗病章》:“肾虚自汗,潮热咳嗽。”《医略六书杂病证治》卷二十:“肾虚自汗,夜热骨蒸。”治宜滋肾以固封藏,可用都气丸、五味子汤等方。参见自汗条。
出《名医别录》。即松塔,详该条。
见《海南植物志》。为锡叶藤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刘涓子鬼遗方》卷一。即发于足背或足小趾后京骨穴等处之疽。脓少、瘙痒。治同足背发。
病名。见《疡医大全》。相当于耳源性颅内感染。参见黄耳伤寒条。
异痘之一。指痘出蒙头满面。属痘疮火毒共积于头部所致。治宜疏解,用松肌通圣散(《医宗金鉴》:荆芥、羌活、牛蒡、防风、紫草、红花、青皮、当归、赤芍、紫花地丁、蜂房、山楂、木通)。
病名。①指外伤指断。清·邹存淦《外治寿世方编》:“误断指头,降香研末掺之,包以丝绵七日。忌落水冒风……。又真苏木为极细末掺于断指间接定,外用蚕茧包缚牢固,数日即如故。”②出《外科大成》卷二。即调疽之色
又名撮口。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