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李用粹撰。本书选辑医案六十余条,多属内科杂病。作者强调“医贵精详”。其治案,辨证审脉较细致,能掌握病之标本缓急,析证立方。案语或有艰涩之弊。后收入《三三医书》中。
见《滇南本草》。为玉竹之别名,详该条。
见《云南中草药选》。为草血竭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元代医家。字震父。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祖思恭、父从豫皆攻医学,他自幼习科举业,宋亡后弃儒以家藏方书研习医学,处方制剂别具一格。当时中州(今河南)名医浙江提刑李判官,自诊父疾,复请应雷诊视,
齐,通剂。指必须服用的药剂。《素问·汤液醪醴论》:“必齐毒药攻其中。”《素问·玉版论要》:“必齐主治。”一说:必为火之形近误字,必齐即火齐。
厥证之一。指突然头晕仆倒,神志迷糊,肢冷的病证。《古今医案按·厥》:“今人所谓厥者,乃晕厥耳,亦兼手足逆冷,而其重在神昏若死也。”参见厥证条。
【介绍】:见何游条。
针灸著作。又名《窦太师流注指要赋》、《通玄指要赋》。1卷。元·窦杰撰于1232年。内容主要是根据常用的43个针灸要穴主治所编成的一篇歌赋,赋后附有针灸补泻等几篇短论。现有1936年《丛书集成》影印本(
医话著作。杨则民遗著,董汉良等整理。整理者从杨氏遗著中采辑出医学言论201则,分为六部:一、说理、讨论医事医术,二、论、病、论病因病机,三、议法、治疗法则,四、阐方、评介古今方剂,五、述药之性、理、效
①见《岭南草药志》。为七星剑之别名。②见《全国中草药汇编》。即土香薷。各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