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胎前用药提出的禁忌。指不可过于发汗、攻下、利小便,将此列为三禁,以免损伤胃气及胎元。因过汗亡阳伤气,过下亡阴伤血,过利小便损伤津液。临症时应根据病情灵活掌握。
指耳。《灵枢·五阅五使》:“耳者肾之官也。”马莳注:“肾在内而耳为之窍,所以听五声也,故为肾之官。”参见肾主耳条。
病证名。见《陈素庵妇科补解》。多由肝脾郁火,外感风热,郁火挟风热上攻所致。症见目赤肿痛,眵多羞明,或痒涩。重则憎寒恶热,胎动不安。治以疏风清热,滋阴凉血。方用疏风汤(荆芥、防风、柴胡、黄芩、升麻、葛根
指五脏相剋而传,导致经气绝。如心属火,肺属金,心病传肺,为火剋金,金被火消亡。《素问·阴阳别论》:“心之肺,谓之死阴。”张志聪注:“五脏相克而传谓之死阴。”
病证名。又名红汗。指急性热病在高热无汗的情况下,未发汗而忽然鼻衄不止,衄后反热退身凉,起到了汗出而解的同样作用,故称自衄。《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见皮内针条。
病证名。见《竹林女科证治》。即胎前消渴。详该条。
指五脏所分属面部的各个部位出现的病色,若深陷入骨的征象。《灵枢·五色》:“五色之见也,各出其色部,部骨陷者,必不免于病矣。”
六吕之一。详六吕、六律条。
舌质的颜色。舌诊的重要内容之一。正常的舌色是淡红色,活泼光润。临床常见有淡白、红、绛、紫等色。一般来说,白主血虚,阳虚;红色主热证,热在卫、气分;绛色主热在营、血分。如非热性的疾病出现红绛舌而无苔或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