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脊天柱骨(第七颈椎)以下的第二胸椎的棘突部分。《医彀》:“肩胛际会处为三柱骨。”
证名。多由火毒炽盛,疫毒薰灼肺经,致鼻孔干燥,黑如煤。治宜解毒、泻火。可选用清瘟败毒饮加减。
病证名。①指见食物而有厌恶感,不能进食者。《证治汇补》:“恶食非止一端,有胸中痰滞者,宜导痰以助脾。有伤食恶者,宜消化以助脾。有病久胃虚者,宜参术以健脾。”一般可用保和丸加减。②即恶阻。详该条。
出《分类草药性》。即杉皮,详该条。
燥痰证之一。亦称火痰。《症因脉治·外感痰症》:“燥痰之症,发热唇焦,烦渴引饮,喘欬短息,时作时止,吐咯难出,此外感燥痰之症也。”多因时令燥热之气干犯肺胃所致。治宜清热润燥、降火化痰为主。如竹叶石膏汤、
出《大生要旨》。即婴儿生下后不啼哭。详闷气生条。
见柳州医话条。
与急则治标相对而言。指在病势缓和、病情缓慢的情况下,治疗应针对本病的病机,或以培补本元为主,因为治疾病发生的本原,则标的症状自愈,亦即治病必求于本的精神。例如阴虚发热的疾病,则阴虚是本,发热(包括五心
即间接灸。见该条。
病名。见《景岳全书》卷二十八。系指喉癣之由于肝肾虚损者。详见喉癣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