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元伟
【介绍】:
见邵弁条。
【介绍】:
见邵弁条。
见《广州植物志》。即咸虾花,详该条。
痿证之一。见《医学纲目》卷十七。由于湿热伤筋所致。《素问·生气通天论》:“湿热不攘,大筋软短,小筋弛长,软短为拘,弛长为痿。”证见腿足痿软、微肿,或足趾麻木,伴有身重胸闷,小便赤涩,舌苔黄腻,脉象濡数
指皮肤不仁。《金匮要略·中风历节病脉证并治》:“邪在于络,肌肤不仁。”详皮肤不仁条。
原是北齐徐之才按功用归类药物之方法,宋《圣济经》于每种之后添一剂字,变为方剂功用分类法。《伤寒方药明理论·序》曰:“制方之体,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十剂是也。”至此始有十剂之名。
综合性医书。1卷。清马文植撰于1896年。书中收载医论28则,阐述作者治疗咳嗽、痰饮、脑疽、对口、肝痈、乳岩等内外诸证临床心得,而尤详于外科病证。卷首附作者祖父马省三“论症十六则”。现存清刻本。
即补法。详该条。
足部踝骨以下各骨的统称。包括跗骨、跖骨、趾骨。详各条。
面色憔悴无华。为慢性病容,系久病脏腑气血耗伤所致。
病证名。外邪侵犯足少阴经所致。《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若十二经络外感六淫,则其气闭塞,郁于中焦,气与邪争,发为疼痛,属外所因。”又:“足少阴心痛,烦剧,面黑,心悬若饥,胸满,腰脊痛。”参见心痛条。
病证名。小儿痉病之一。小儿神怯气弱,受惊吓所致的痉证。症见发热,或有汗,或无汗,面时青时赤,梦中呓语,手足蠕动。宜复脉汤去参、桂、姜、麦,加丹参、丹皮、犀角,补心之体,以配心之用(清·吴鞠通《解儿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