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元·朱震亨《幼科全书》。小儿表里遍身俱热,日久不止,颊赤口干,大小便涩,谓之积热。乃内因乳食肥甘;外因重被厚棉,炉火侵迫所致。此内外蕴积之热,先以三黄丸下之,后以凉惊丸调之。
即第四足趾。又称小指次指。
证名。见《类证治裁·哮症论治》。指因寒邪、郁热、暑热、水饮、胶痰等实邪所致的哮吼。因所感病邪与症状表现的不同,治疗有散寒宣肺、涤痰化饮、清热降气等法。详冷哮、热哮、水哮、痰哮等条。
脚的后部。《灵枢·经脉》:“足少阴之脉……当踝后绕跟,别走太阳。”
即拨法。见该条。
龋,朽也。虫之齿缺朽也(《释名》)。龋者,“齿蠹也”(《说文》)。详齿龋条。
即延胡丁香丸,见该条。
治法之一。即从治,或称反治。《素问·标本病传论》:“有从取而得者。”参从治、反治条。
见太乙神针条。
见《南京民间药草》。为犁头草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