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明理续论
见伤寒六书条。
见伤寒六书条。
书名。1卷。清·沈璠撰。作者主张治病应“随病而施,中病而止”,不可谬于定方。案中温、凉、攻、补诸法皆备,尤擅长于豁痰清火法。卷末附录部分列医论数则,包括护养法、批《景岳全书》等内容。本书收入《珍本医书
①见《本草纲目》。即苦参实。②见《本草纲目拾遗》。为鸦胆子之别名。各详该条。
证名。指猝然发作的气喘。《诸病源候论》称卒上气,《杂病源流犀烛》称忽作喘。多由暴感风邪或情志过极,气逆上壅。亦可由伤食、伤饮所致。参见卒上气、忽作喘等条。
见清·陈笏庵《胎产秘书》。即冻产。详该条。
指不大便。见《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注解伤寒论》卷五:“古人登厕必更衣。不更衣者,通为不大便。不更衣,则胃中物不得泄,故为内实。”参见便秘条。
【介绍】:见崔嘉彦条。
见本草三家合注条。
病名。《古今医鉴》卷十二:“妇人鸡爪风,因月家得此,不时举发,手足挛束如鸡爪状,疼痛难伸。于左右膝眼两旁各有一小窝共四穴,俗谓之鬼眼,各灸三壮即愈。”多因产后血亏,筋失所养,复感风寒所致。无汗者,治宜
指人体下肢。《灵枢·刺节真邪》:“肢胫者,人之管以趋翔也。”
出《本草纲目拾遗》。为花生油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