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广西本草选编》。为紫薇花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出《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八。指经漏下血夹有黑色之液体。参见经漏条。
见《活幼心书》。指双目流血。清·吴溶堂《保婴易知录》谓其发病“乃胎热胎火所致。”目为肝窍,血乃心液,火灼心肝,迫血上溢,故成此证。治宜凉肝泻心之剂。
见《药材学》。为九节菖蒲之别名,详该条。
十二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手心主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标在腋下三寸也。”本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当内关穴;标在腋下三寸,即天池。
【介绍】:见李熙和条。
见《药材学》。即鸡冠花,详该条。
人体部位名。指眼眶下外侧之高骨,或称颧骨。《灵枢·经筋》:“足太阳之筋……邪上出于烦。”张景岳注:“目下曰,即颧也。”
针灸体位名。详卧位条。
病证名。《秘传眼科龙木论》:“肺脏壅毒,大肠积热,肝家有风,致令眼睑皮肉上下有肉如粟粒相似。唯多泪出涩痛,如米隐一般。积久年深,翳膜昏暗,渐渐加重,此眼切宜三五度镰洗出血。”《杂病源流犀烛》卷廿二更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