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于翰林医官院,系一般下级医官职务,官阶从八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人体部位名。指手背。《灵枢·经脉》:“三焦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上出两指之间,循手表腕……。”
即犀黄丸,见该条。
指甲与皮肉连接部分。
证名。各种大量出血的总称。《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失血叙论》:“血不得循经流注,荣养百脉,或泣,或散,或下而亡反,或逆而上溢,乃有吐、衄、便、利、汗、痰诸证生焉。十种走失,无重于斯,随证别之,乃可施治。”
见丹溪心法条。
病名。即疟母。《杂病源流犀烛·积聚癥瘕痃癖痞源流》:“疟积,疟疾不善调理而成积,经汗吐下日久,荣卫亏损,邪气伏藏胁腹,结为癥癖,坚痛,名为疟母也。宜常山、鳖甲、三棱、蓬术、草果;方用十将军丸、鳖甲丸、
【介绍】:见王琦条。
《普济本事方》卷十方。厚朴(姜汁炙)、白术、天麻、硫黄各半两,全蝎(去毒)、防风、人参、肉桂各一分。为细末,酒浸、蒸饼为丸,芡实大,每服一丸,米汤送下。治小儿慢脾风,因吐利后虚困昏睡,欲生风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