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见《医学正传》。指汗出异常的症候。一般分自汗、盗汗两类。《景岳全书·杂证谟》:“汗出一证,有自汗者,有盗汗者。”由于病情不同,汗证有阴汗、阳汗之分。并有战汗、狂汗、红汗、漏汗、阴盛格阳汗、亡阳汗
在侧胸部,由腋部以下至第十二肋骨部分的统称。《灵枢·经脉》:“胆足少阳之脉……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
解剖学同名骨。位于头前上方。
治法之一。指疾病深重的,要集中药力,针对标病或本病进行治疗,以解决主要矛盾。《素问·标本病传论》:“甚者独行。”
重,谓脏气重迭;强,谓气不和顺。指脾病不能输养四脏,出现四肢不举、九窍不通等脏气功能障碍的病证。《素问·玉机真脏论》:“中央土以灌四傍……太过则令人四肢不举,其不及则令人九窍不通,名曰重强。”
即法征麟。详该条。
综合性医书。8卷。明·孙志宏撰。刊于1629年。本书以介绍临床各科病证证治为主,卷1~5,内科杂病,兼及五官、口齿病证;卷6~8分述幼科、妇科、外科病证,述证简要,方治详备,于诸证主方后,附有成方及简
出《脉经》。指经闭,详该条。
出《濒湖集简方》。即桐皮,详该条。
证名。见《医钞类编·肢体门》。即四支解堕。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