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证之一。指喘而有痰者。虚喘、实喘皆可见此症。《不居集》卷十七:“喘痰:虚喘者,气乏身凉,痰冷如冰;实者,气胀胸满,身热便硬,喘动有痰而有声。”方用定喘汤加减。参见喘证有关条。本症可见于哮喘性支气管炎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铃茵陈之别名,详该条。
肾疳五证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详牙疳条。
病名。出《肘后方》卷四。即内伤,详该条。
病证名。指思虑伤脾,中气下陷所致的泄泻。见《医略六书·杂病证治》。《张氏医通·大小府门》:“忧思太过,脾气结而不能升举,陷入下焦而成泄泻者,逍遥散去归,加升麻、木香;或越鞠、枳术相和服。”参见脾泄、气
出《本草经集注》。为大蓟之别名,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①简称《别录》,辑者佚名(一作陶氏)。约成书于汉末。是秦汉医家在《神农本草经》一书基础上补记药性功用及新增药物品种而成。由于本书系历代医家陆续汇集,故称为《名医别录》。原书早佚。梁·陶弘景
见《广州植物志》。为荷苞花之别名,详该条。
《外科全生集》卷四方。乌梅肉一钱,轻粉五分。同研,不见粉亮为度,如硬则用唾液润之,不可用水,研至成膏,按患口大小,作薄饼数个,以贴毒根,外用膏掩,日易一次,待毒根不痛,落下乃止。治毒根凸起。
参见王室养生保健全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