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西藏常用中草药》。为佛指甲之别名。详该条。
明、清两代医官职称。明太医院设有吏目1人,其职位或在御医之下、医士之上;或在太医令、丞之下,以后屡有变更。官阶从九品。
出《名医别录》。为山药之别名,详该条。
名词。见《邯郸遗稿》。即妊娠脉。详该条。
治法之一。①指阻塞不通的病证用补益固涩的方法。《素问·至真要大论》:“塞因塞用。”详塞因塞用条。②外治法之一。即塞法。详该条。
诊小儿脉法。《幼幼新书》引《宝童》:“孩儿五七岁,五藏脉方现。中指两畔内,于中仔细看。左主五脏,右主热生惊,洪大主热,弦数主肝动风,七八至为息数和平。”临床可作辨证参考。
【介绍】:见李守钦条。
即祛瘀活血。详该条。
八痢之一。即曩痢,详该条。
出《药性论》。为蜂蜜之白色至淡黄色者,详蜂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