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本草纲目》。为紫河车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国医学入门丛书条。
病证名。又称伤胃。指因酒食太过,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九:“病者因饮食过度,伤胃,或胃虚不能消化,致翻呕吐逆,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所伤吐出,其色鲜红,心腹绞痛,白汗自流,名曰伤胃
见医宗撮精、折肱漫录合刊条。
足底。《素问·通评虚实论》:“跖跛寒,风湿之病也。”
见退思庐医书四种合刻本条。
见许氏幼科七种条。
即毖骨。详该条。
舌边紫,中心赤肿干焦。是阳明里热炽盛,或下后即食酒肉,邪热复聚,治宜攻下泄热(见《伤寒舌鉴》)。
证名。腰痛之一。见《医宗必读·腰痛》。指肾气亏损所致的腰痛。详肾虚腰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