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禁
①书名。见《日本国见在书目录》。2卷,已佚。②饮食禁忌的简称。详该条。
①书名。见《日本国见在书目录》。2卷,已佚。②饮食禁忌的简称。详该条。
病症名。因暴力致使伤筋发生坚硬,失去正常之柔和性。见《医宗金鉴》卷八十七。即伤筋。详该条。
【介绍】:见朱肱条。
见脉诀刊误条。
详清法条。
书名。4卷。清·郭诚勋辑于1823年。全书以歌赋体裁分述内科、妇科病证证治,每篇赋文均附以简注,各篇篇末附列治疗方剂。为医学入门书。
病有标本,治分缓急。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例如长期阴虚发热的病人,忽然喉头肿痛,水浆难下。这时阴虚发热是本,喉头肿痛是标;如果喉头肿痛严重,有窒息的危险,便成为主要矛盾,就要先治喉痛的标证,标病解除
古病名。精神神志病之一。《世医得效方·怪疾门》:“卧于床,四肢不能动,只进得食,好大言,说吃物,谓之失说物望病。治如说食猪肉时,便云你吃猪肉一顿,病者闻之即喜,遂置肉令病人见,临要,却不与吃,此乃失说
即拔罐法,亦称吸筒法。详拔罐法条。
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经穴别名。出《针灸聚英》。即百会,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