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生杀予夺”。《通典.职官三》:“《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三:“对于这些种族奴隶,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见“生杀予夺”。郭
同“牛头阿旁”。《聊斋志异.阎罗薨》:“〔魏经历〕言一出,即有牛首阿旁执公父至,即以利叉刺入油鼎。”其他 迷信指地狱里长着牛头的狱卒。形容人十分凶狠,就像牛头马面的鬼蜮一样。语本《五苦章句经》:“狱卒
源见“箪瓢陋巷”。借指安贫乐道之士。唐白居易《谕友》诗:“朱门有勋贵,陋巷有颜回。”
源见“季子貂敝”。谓落魄失意,多自谦无才。唐吴仁璧《投谢钱武肃》诗:“弊貂不称芙蓉幕,衰朽仍惭玳瑁簪。”
源见“王尊叱驭”。指曲折险峻的山路。亦喻世事的曲折多变,险恶莫测。明童冀《次李存客居感时韵》之一:“人情蜀道九折坂,世事《黄台》三摘瓜。”
《汉书.公孙弘传》:“擅杀生之柄,通壅塞之涂,权轻重之数,论得失之道,使远近情伪必见于上,谓之术。”柄:权力。能够执掌生杀大权,善于疏通壅塞的蔽政与言路,足以权衡轻重缓急,懂得如何为得,如何为失,使得
《史记。太史公自序》:“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后因称著作为“名山事业”。偏正 可以藏于名山,传之永久的事业。一般指著书立传,可流传后
东汉.班固撰《汉书.扬雄传下》:“巨鹿侯芭常从(扬)雄居,受其《太玄》、《法言》(指《太玄经》和《扬子法言》)焉。刘歆亦尝观之,谓雄曰:‘空自苦,今学者有禄利,然尚不能明《易》,又如《玄》何!吾恐后人
同“融酒”。孔融,字文举。唐白居易《游坊口悬泉偶题石上》诗:“虽无安石妓,不乏文举酒。”
谓同类事物相聚一处。《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孔颖达疏:“方谓法术性行,以类共聚。”晋 皇甫谧《三都赋》序:“土有常产,俗有旧风;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聂绀弩《论通天教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