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历史典故>不疑诬金

不疑诬金

指直不疑被冤诬盗金之故事。后以此典称赞人能宽容忍让;或指人遭诬蒙冤。直不疑,西汉南阳(今河南南阳)人,汉文帝时任郎(帝王侍从)官。有一次,与他同住的一个人告假回家,误将另外一个人的金带走。金主人发觉后,胡乱猜疑是直不疑所偷,直不疑立即承认偷金,并向金主人道歉,又去买金偿还。以后那个告假人返回,归还了他误带走的金,金主人恍然大悟,感到冤诬直不疑,非常惭愧。直不疑因此被称赞为德行仁厚之长者。此典又作“直生取疑”、“偷金”、“金有误持”、“直氏偷金枉”、“同舍持金”。

【出典】:

史记》卷103《万石张叔列传·直不疑》2770页:“直不疑者,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觉,妄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而告归者来而归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惭,以此称为长者。”

【例句】:

南朝梁·江淹《诣建平王上书》:“远则直生取疑于盗金,近则伯鱼被名于不义。” 唐·杜甫《赠裴南部》:“人皆知饮水,公辈不偷金。” 唐·柳宗元《弘农公以硕德伟材》:“璧非真盗客,金有误持郎。” 唐·刘长卿《按覆后归睦州》:“直氏偷金枉,于家决狱明。” 清·唐孙华《哭姜编修西溟》:“比邻窃铁真无罪,同舍持金别有郎。”


【典源】《史记·万石张叔列传》:“塞侯直不疑者,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误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觉,妄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而告归者来而归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惭,以此称为长者。”《汉书·直不疑传》亦载。

【今译】 汉代直不疑,南阳人,汉文帝时任郎官。一次,与他同住的人告假归家,误将别人的金带走。金主发觉后,无端猜疑是直不疑所为,直立即承认道歉,买金偿还。后告假人返回归还其金,金主非常惭愧。直不疑因此被称为长者。

【释义】 后以此典称人宽容忍让; 或指遭诬蒙冤。

【典形】 不疑诬金、金有误持、同舍持金、偷金、直生取疑、直氏偷金枉。

【示例】

〔不疑诬金〕 明·唐寅《百忍歌》:“不疑诬金欺也忍,张公九世百般忍。”〔金有误持〕 唐·柳宗元《弘农公以硕德伟材》:“璧非真盗客,金有误持郎。”

〔同舍持金〕 清·唐孙华《哭姜编修西溟》:“比邻窃铁真无罪,同舍持金别有郎。”

〔偷金〕 唐·杜甫《赠裴南部》:“人皆知饮水,公辈不偷金。”

〔直生取疑〕 南朝梁·江淹《诣建平王上书》:“远则直生取疑于盗金,近则伯鱼被名于不义。”

〔直氏偷金枉〕 唐·刘长卿《按覆后归睦州》:“直氏偷金枉,于家决狱明。”


猜你喜欢

  • 河水九名

    黄河之水,一年之中共有九种不同的名称。正月凌解水,二、三月桃花水,四月麦黄水,五月瓜蔓永,六月矾石水,七月八月获苗水,九月登高水,十月复糟水,十一、十二月蹙凌水。明代张九韶《群书拾唾》:“凌解水、桃花

  • 鸠化金带钩

    晋.干宝《搜神记》卷九:“张氏钩”:“京兆长安,有张氏,独处一室。有鸠自外入,止于床。张氏祝曰:‘鸠来,为我祸也,飞上承尘;为我福也,即入我怀。’鸠飞入怀。以手探之,则不知鸠之所在,而得一金钩。遂宝之

  • 潘杨代称穆

    源见“潘杨之睦”。指世代姻亲交好。唐卢照邻《哭明堂裴主簿》诗:“潘 杨代称穆,秦 晋忝姻连。”

  • 拔白发

    参见:镊白

  • 尊其所闻则高明,行其所知则光大

    尊:通“遵”。高明:高超明智。光大:广大,宽宏。 遵从自己之所闻,就高超明智,实行自己之所知,就广博宽宏。 表示治学要有本有据。语出《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对策:“曾子曰:‘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

  • 退傅挥金

    源见“疏傅散金”。指人致仕还乡,散发钱财,与乡党宗族共享其赐。元袁桷《白云平章致仕》诗:“侍臣传醴真殊遇,退傅挥金得自由。”【词语退傅挥金】  成语:退傅挥金汉语大词典:退傅挥金

  • 断弦人

    源见“伯牙鼓琴”。喻已故的知音好友。宋苏轼《书文与可墨竹》诗:“空遗运斤质,却吊断弦人。”

  • 掩袖工谗

    源见“掩鼻计”。指善进谗言离间。唐骆宾王《讨武曌檄》:“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

  • 刻鹄不成尚类鹜

    鹄( ㄏㄨˊ hú ):天鹅。鹜( ㄨˋ wù ):家鸭。 刻画天鹅不成功,但还像家鸭。 比喻学习虽未成功,但仍有收获。语出汉.马援《戒兄子严敦书》:“效(龙)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

  • 弓弩持满

    见“弓上弦,刀出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