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辜:罪。失:失职。经:成规。 与其杀掉无罪的人,宁可不杀而犯不按成法办案的错误。 表示决狱量刑,应非常慎重,宁失之宽,不失之严。语出《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宋.陆九渊《与辛幼安》:“‘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谓罪疑者也。使其不经甚明而无疑,则天讨所不容释,岂可失也?”清.陈士鑛《折狱卮言》:“附而入之,则施刑从轻;赦而出之,则宥罪从重。所谓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
辜:罪。失:失职。经:成规。 与其杀掉无罪的人,宁可不杀而犯不按成法办案的错误。 表示决狱量刑,应非常慎重,宁失之宽,不失之严。语出《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宋.陆九渊《与辛幼安》:“‘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谓罪疑者也。使其不经甚明而无疑,则天讨所不容释,岂可失也?”清.陈士鑛《折狱卮言》:“附而入之,则施刑从轻;赦而出之,则宥罪从重。所谓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
汉刘向《列女传.卫灵夫人》:“灵公与夫人夜坐,闻车声辚辚,至阙而止,过阙复有声。公问夫人,曰:‘知此谓谁?’夫人曰:‘此蘧伯玉也。’公曰:‘何以知之!’夫人曰:‘妾闻《礼》“下公门,式路马”,所以广敬
战国 楚宋玉《高唐赋》序:“昔者先王尝游高唐,怠而昼寝。梦见一妇人,曰:‘妾巫山之女也,为高唐之客,闻君游高唐,愿荐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辞曰:‘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
同“集苑”。清顾有孝《和陶寄毛子晋》:“集菀实可贱,进德我所欣。”【词语集菀】 汉语大词典:集菀
源见“寸草春晖”。喻儿女对父母的深恩所报甚少。清 董元凯《沁园春.寸草》词:“色想罗裙,叶成书带,一寸春晖报未曾。”
《后汉书.张湛传》:“张湛字子孝,扶风平陵人也。矜严好礼,动止有则,居处幽室,必自修正。(建武)五年,拜光禄勋。光武临朝,或有惰容,湛辄陈谏其失。常乘白马。帝每见湛,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后汉.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子元以车六百乘代郑,入于桔柣之门。”晋.杜预注:“桔柣,郑远郊之门也。”柣,音dié。春秋时,郑国郊外有桔柣门。历史记载,公元前666年楚大军曾兵临此门。后遂用为郑地代称。唐.
同“吕虔刀”。《晋书.王导王悦等传赞》:“恬 恂踵德,副吕虔之赠刀。”
同“针芥相投”。清龚自珍《阮尚书年谱第一序》:“公知人若水镜,受善若针芥。”【词语针芥】 汉语大词典:针芥
源见“寸草春晖”。指子女对父母回报的微小心意。明梁辰鱼《浣纱记.论侠》:“孝道略尽,忠诚未孚,思欲报寸草之心,申倾葵之意。”
使老年人安逸,使朋友信任,使年轻人怀念我。 这是孔子自言其志。语出《论语.公冶长》:“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宋.魏了翁《邵氏击壤集序》:“老者安之,朋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