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见“伶伦凤律”。美称乐律。清 丘逢甲《岁暮杂感》诗:“八风裂竹乖伦律,九日争桑拒羿弓。”
五代.五定保《唐摭言》卷十二:“郑光业及第之岁,策试,夜有一同人突入试铺,为吴语,谓光业曰:‘必先,必先可以相容否?’光业为辍半铺之地。其人复曰:‘必先,必先谘取一杓水。’光业为取。其人再曰:‘便干托
双方尖锐对立,其势不可并存。《战国策.楚策一》:“楚强则秦弱,楚弱则秦强,此其势不两立。”亦作“势不两存”。《三国志.吴志.陆逊传》:“得报恳恻,知与(文)休久结嫌隙,势不两存。”主谓 势,情势;立,
《史记.太史公自序》:“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裴骃集解引晋灼曰:“引名责实,参错交互,明知事情。”控:引。责:
同“破镜重圆”。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五》:“破镜重合,古有其事,若夫再娶而仍元配,妇再嫁而未失节,载籍以来,未之闻也。”见“破镜重圆”。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五》:“~,古有其事。
东汉.班固撰《汉书.扬雄传下》:“巨鹿侯芭常从(扬)雄居,受其《太玄》、《法言》(指《太玄经》和《扬子法言》)焉。刘歆亦尝观之,谓雄曰:‘空自苦,今学者有禄利,然尚不能明《易》,又如《玄》何!吾恐后人
宋.陶榖《清异录.眉史》:“莹姐平康妓也,玉净花明,尤善梳掠画眉,日作一样。唐斯立戏之曰:‘西蜀有十眉图(参见“十样宫眉”条),汝眉癖若是,可作百眉图。更假以岁年,当率同志为修眉史矣。’”唐代妓女莹姐
其:指示代词,指“君子”。有之:有才德。似:通“嗣”,继承。 正因为君子有才有德,所以能继承祖业。 后也用以表示为文只要内容充实,就能上追古人,无愧作者。语出《诗.小雅.裳裳者华》:“左之左之,君
同“金屋藏娇”。南朝 梁费昶《长门怨》诗:“金屋贮娇时,不言君不入。”主谓 原指汉武帝幼时喜爱阿娇,要用金屋让其居住一事。形容纳娶美丽女子为妻妾。语本汉·班固《汉武故事》:“胶东王(刘彻)数岁,长公主
同“紫泥书”。南唐李中《送阎侍御归阙》诗:“羡君乘紫诏,归路指通津。”清 孙雨林《皖江血.刺恩》:“亲厚禄,恩承紫诏;镇长江,位冠群僚。”【词语紫诏】 汉语大词典:紫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