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昭公二十年》:“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后因以“弓旌”为延聘贤士之典。唐窦群《经潼关赠宇文
《太平广记》卷一七五《崔铉》:“魏公崔相铉。元略之子也。为童儿时,随父访于韩公滉。滉见而怜之。父曰:‘此子尔来诗道颇长。’滉乃指驾上鹰令詠焉。遂命笺笔。略无佇思,于是进曰:‘天边心性架头身,欲拟飞腾未
同“新亭对泣”。明 吾丘瑞《运甓记.家门始末》:“群英会,新亭洒泣,鏖战树奇标。”
同“雅歌投壶”。宾从,宾客与随从。明陈子龙《喜袁临侯开府郧阳却寄》诗:“檄书倚马销金甲,宾从投壶佐玉觞。”
同“目牛无全”。前蜀贯休《题淮南惠照寺律师院》诗:“学徒梧有凤,律藏目无牛。”
《隋书.炀帝纪下》:“上崩于温室,时年五十。萧后令宫人撤床篑为棺以埋之。”“葬吴公台下……大唐平江南之后,改葬雷塘。”隋朝炀帝死后葬于雷塘(今扬州城北)。后遂用为咏炀帝墓地之典。唐.杜牧《扬州三首》其
《文选.古诗〈行行重行行〉》:“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李善注引《韩诗外传》:“《诗》曰:‘代马依北风,飞鸟栖故巢。’皆不忘本之谓也。”后因以“越鸟南栖”为思乡怀国之典。《醒世恒言.白玉娘忍苦成夫》
形容先人的嘱咐或自己的诺言,人们还清楚记得,但目前所做所为,已与当时所说完全不符。公元前621年,晋襄公死去。晋国执政大臣赵盾等以太子夷皋年幼,欲立长君,因遣使臣至秦迎晋襄公之弟公子雍归国为君。为此,
源见“草太玄”。指淡于势利、潜心著述之人。唐刘禹锡《和董庶中古散调词》:“寂寞草《玄》徒,长吟下书帷。”
其:同“岂”。 要给人加上罪名,难道找不出理由吗?语出《左传.僖公十年》:“(晋侯)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