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特僭窃
《晋书.李特载记》:“李特字玄休,巴西宕渠人,……(罗)尚出大军逆战,特军败绩,斩特及李辅、李远,皆焚尸,传首洛阳。”
西晋末,蜀地流民李特,曾击败晋广汉太守辛冉和益州刺史罗尚,攻占广汉,进围成都,太安二年攻取成都小城,建年号建初。后败死。后因以为詠蜀中的世事变迁。
清.王士禛《尤门阁》:“李特亦雄儿,僭窃竟何在?”
《晋书.李特载记》:“李特字玄休,巴西宕渠人,……(罗)尚出大军逆战,特军败绩,斩特及李辅、李远,皆焚尸,传首洛阳。”
西晋末,蜀地流民李特,曾击败晋广汉太守辛冉和益州刺史罗尚,攻占广汉,进围成都,太安二年攻取成都小城,建年号建初。后败死。后因以为詠蜀中的世事变迁。
清.王士禛《尤门阁》:“李特亦雄儿,僭窃竟何在?”
《史记.荀卿列传》:“驺衍之述迂大而闳辩;奭也文具难施;淳于髡久与处,时有善言。故齐人颂曰:‘谈天衍,雕龙奭,炙毂过髡。”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刘向《别录》曰:‘驺衍之所言,五德终始,天地广大,
《左传.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此典又见《史记.秦本纪》。公元前六二七年夏四月,秦穆公率军伐郑,在灭滑回师的路上,被晋军
同“沟中断”。宋陆游《水亭偶题》诗:“沟中木断谁曾问,空里蓬征自不知。”【典源】 《庄子。天地》:“百年之木,破为牺尊,青黄而文之,其断在沟中。比牺尊于沟中之断,则美恶有间矣,其于失性一也。”【今译】
清.董诰等《全唐文》《柳宗元.报崔黯秀才论为文书》:“凡人好辞工书者,皆病癖也。吾不幸蚤得二病。学道以来,日思砭铖攻熨,卒不能去,缠结心腑牢甚,愿斯须忘之而不克。”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柳宗元(字子厚),
戒:警戒。谓惩罚一人以警戒众人。《汉书.尹翁归传》:“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明.沈采《千金记.仰役》:“故依法律明惟问,惩一戒百难容忍。”亦作“惩一儆百”。清.薛福成《庸盦笔
《汉书.东方朔传》:“伏日,诏赐从官肉。太官丞日晏不来,朔独拔剑割肉,谓其同官曰:‘伏日当早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太官奏之。朔入,上曰:‘昨赐肉,不待诏,以剑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谢。上曰:‘先
源见“洗兵”。指洗涤兵器之雨,表示战争结束。明高启《赠步炼师祷雨》诗:“更烦夜起把天瓢,翻作东南洗兵雨。”【典源】 《太平御览》 卷十引 《六韬》曰:“文王问散宜生:‘卜伐纣吉乎?’曰:‘不吉。’钻龟
三国 魏曹丕《典论.论文》:“傅毅之与班固,伯仲之间耳。而固小之,与弟超书曰:‘武仲(傅毅字)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下笔不能自休。’”后因以“下笔不能休”形容善写长文或讥其文字冗长。唐岑参《冀州客舍酒
五刑:秦以前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法。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语出《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资治通鉴.梁
见“焚膏继晷”。《宣和书谱·草书·沈约》:“沈约,吴兴武康人也,官至尚书令。少家贫,一意书史,~,昼夜不倦。”【词语燃膏继晷】 成语:燃膏继晷汉语大词典:燃膏继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