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同“摘骊龙珠”。清赵翼《浙二子歌赠张仲雅程春庐两孝廉》诗:“摘骊颔珠宁待睡,探虎穴子不畏吼。”
源见“李代桃僵”。指互相顶替或代人受过。清钱谦益《遵旨回话疏》:“复社自有周之夔之案,奕琛自有薛国观之案,奕琛又欲纽而一之,而曰复社操戈,繇臣指授,此所谓桃僵李代也。”清 伤时子《苍鹰击.株连》:“伤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国朝自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尝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监郡,朝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太祖闻而患之,下诏书戒励,使与长吏协和。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
《辽史.天祚皇帝本纪一》:“二月丁酉,如春州,幸混同江钓鱼。界外生女直酋长在千里内者,以故事皆来朝。适遇‘头鱼宴’,酒半酣,上临轩,命诸酋次第起舞,独阿骨打辞以不能。谕之再三,终不从。”辽代天祚帝在混
见“诽谤之木”条。【词语谤木】 汉语大词典:谤木
《书.太甲上》:“惟嗣王不惠于阿衡。”孔传:“阿,倚;衡,平。言不顺伊尹之训。”阿衡为商代师保之官。伊尹曾任此官,故以指伊尹。《诗.商颂.长发》:“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毛传:“阿衡,伊尹也。”亦引
同“识微”。《宋史.常安民传》:“惟识微见幾之士,然后能逆知其渐。”
憎:厌恶。 面貌使人厌恶,语言枯燥无味。语出唐.韩愈《送穷文》:“凡所以使吾面目可憎,语言无味者,皆子之志也。”《晚清文学丛钞.颐琐〈黄绣球〉八回》:“黄通理对黄绣球说:‘这真是面目可憎,语言无味!
同“齐东野语”。《儿女英雄传》十三回:“安老野笑道:‘此所谓齐东野人之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