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假如不是为我所有的,即使是一丝一毫也不要拿取。 表示为人要廉正。语出宋.苏轼《前赤壁赋》:“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张志明《说“钓”》(《长江日报》1992年1月5日):“鱼之被钓,无非贪食,因小失大;人而被钓,又何尝不是如此?‘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诚如斯,钓者岂奈我何?”
假如不是为我所有的,即使是一丝一毫也不要拿取。 表示为人要廉正。语出宋.苏轼《前赤壁赋》:“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张志明《说“钓”》(《长江日报》1992年1月5日):“鱼之被钓,无非贪食,因小失大;人而被钓,又何尝不是如此?‘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诚如斯,钓者岂奈我何?”
原意是指对人说话过于好听,其中必有苦衷。后则泛指言辞过于悦耳,其中必有不良企图。公元前660年,晋献公听信宠姬骊姬谗言,令太子申生率兵攻打东山狄人。晋兵到达稷桑后,狄人军队出来迎战,申生打算就势打上一
同“两部蛙”。宋岳珂《病中散步四绝》之三:“平头奴子初茸鹿,利口啬夫双部蛙。二物何关人静躁,不妨卧听步随车。”
同“殊涂同归”。《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传论》:“如使用审其道,则殊涂同会;才爽其分,则一豪以乖。”见“殊途同归”。《后汉书·王充等传论》:“如使用审其道,则~;才爽其分,则一豪以乖。”【词语殊涂同会
《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本指受刑罚的人皆在市头示众,民众共同鄙弃之,后以“弃市”专指死刑。《汉书.景帝记》:“〔中元〕二年春二月……改磔曰弃市,勿复磔。”颜师古注:“磔,谓张其尸也。弃
妍:美丽。痴:丑陋,丑恶。美丽的皮肤,不包裹丑陋的骨头,比喻表里如一,秀外慧中。慕容超(385-410年),字祖明,慕容德兄慕容纳之子。后燕灭亡后,丞相慕容德在广固(今山东青州市西北)称帝,无子,以慕
《晋书.王沉传》:“〔王沉〕少有俊才,出于寒素,不能随俗沉浮,为时豪所抑。仕郡文学掾,郁郁不得志。乃作《释时论》,其辞曰:‘东野丈人观时以居,隐耕污溲之墟,有冰氏之子者,出身沍寒之谷,过而问途,丈人曰
唐 李冗《独异志》卷下:“唐崔群为相,清名甚重。元和中,自中书舍人知贡举。既罢,夫人李氏因暇日常劝其树庄田以为子孙之计。笑答曰:‘余有三十所美庄良田遍天下,夫人复何忧?’夫人曰:‘不闻君有此业。’群曰
晋.王羲之《自论书》:“寻诸旧书,惟钟张故为绝伦,其余为是小佳,不足在意。”三国魏著名书法家钟繇和东汉著名书法家张芝合称“钟张”。后用为咏称美书法艺术之典。唐.苏涣《赠零陵僧》:“回首邀余赋一章,欲令
同“鸿爪雪泥”。清陈维崧《念奴娇.纬云弟八载京华昨始旋里尚憩西村先寄此词》词:“八载难归,百端横集,往事成鸿雪。”【词语鸿雪】 汉语大词典:鸿雪
后魏.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录.苻坚》:“(永兴)三年九月,凤凰集于东阙,大赦其境。内初将为赦,与左仆射猛(王猛)、右仆射融(苻融)密议于露堂。悉屏(音bǐng,亦作摒,逐人使回避)左右,坚自为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