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周南.关睢.序》:“《关睢》五章,章四句。”唐.孔颖达疏:“五字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类也。”五字,指五言诗。后因以指称诗体或诗才。王明.王鏊《震泽长语.文章》:“唐人用一生心于五字
源见“贾生赋鵩”。指汉贾谊。泛指仕途失意之人。南唐李中《吉水作尉时酬阎侍御见寄》诗:“谬佐驱鸡任,常思赋鵩人。”【词语赋鵩人】 汉语大词典:赋鵩人
同“螳螂拒辙”。前蜀杜光庭《虬髯客传》:“人臣之谬思乱者,乃螳臂之拒走轮耳。”
同“湘瑟”。唐韩愈《送灵师》诗:“四座咸寂默,杳如奏湘弦。”宋贺铸《雁后归.想娉婷》词:“湘弦弹未半,凄怨不堪听。”【词语湘弦】 汉语大词典:湘弦
这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基本范畴,即自己所不喜欢的,不能强加于他人。孔子的学生子贡问孔子,有没有一句话可以终身奉行的呢?孔子说,那就是恕啊!自己所不喜欢的,就不要强加于他人。【出典】:《论语·卫灵公》:“子
源见“纳污藏疾”。谓包藏容纳污秽之物,形容宽宏大度,能包容一切。后多比喻包容坏人坏事。《野叟曝言》二回:“俺们僧家与你们儒家一样,藏垢纳污,无物不有。”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女吊》:“大概是明末的王思
同“三兽渡河”。清 陈先贞《戊申生日示两儿》诗:“漫怜三兽渡,闲作五禽嬉。”【词语三兽渡】 汉语大词典:三兽渡
惟有名号和器物,不能假借给别人。 古人认为名号和器物是体现礼制、推行政令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应慎重掌握。语出《左传.成公二年》:“仲尼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唐.卢粲《驳奏安乐公主
汉武帝时所定刑法之一,对别人犯法不举发,故意使之脱罪,则坐“见知故纵”罪。《汉书.刑法志》:“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律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唐代颜师古注:“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
周幽王取申女为王后,后得褒姒就贬黜了申后。比喻喜新厌旧。南朝宋鲍照《白头吟》诗:“申黜褒女进,班去赵姬升。”班:汉成帝宠姬班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