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范冉传》:“遭党人禁锢,遂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李贤注引晋袁山松《后汉书》:“冉(范冉)去官,尝使儿捃麦,得五斛。邻人尹台遗之一斛,嘱儿莫道。冉后知,即令并送六斛,言麦已杂矣,遂誓不敢
同“半部匡君”。清钱谦益《龚孝升求赠塾师》诗之一:“何似东村赵学究,只将半部佐君王。”
同“孟光举案”。宋苏轼《往在东武与人往返作灿字韵诗今复和答之》:“不见梁伯鸾,空对孟光案。”金元好问《南冠行》:“郎食猩猩唇,妾食鲤鱼尾,不如孟光案头一杯水。”
《翻译名义集》二引《杂宝藏经》:“雪山有鸟,名为共命,一身二头,识神各异,同共报命,故曰命命。”后遂以“共命鸟”形容命运相同者。唐杜甫《岳麓山道林二寺行》诗:“莲池交响共命鸟,金榜双回三足乌。”【典源
源见“一鸣惊人”。喻平时默默无闻。清 丘逢甲《以摄影法成澹定村心太平草庐图张六士为题长句次其韵》:“三年不飞亦已矣,岂有一举能冲天。”
源见“鸡豚”。比喻微小的收益。《韩诗外传》卷四:“驷马之家不恃鸡豚之息,伐冰之家不图牛羊之入。”偏正 如鸡豚那样很小的利息。比喻微小的利益。汉·韩婴《韩诗外传》卷4:“驷马之家不恃~,伐冰之家不图牛羊
见〔狗吠非其主〕。
源见“竹林七贤”。指常宴集于竹林的七贤士。清 顾汧《王鹤汀寓斋听琴》诗:“座上忽闻中散调,恍然身际晋贤林。”
源见“麒麟儿”。称美他人杰出。清 叶申芗《桂枝香.呈典试徐廉峰太史》词:“石麟天上,是孝穆后身,山斗同仰。”
亦作“乌衣子弟”。南京秦淮河南有乌衣巷,晋时王导、谢安诸贵族皆居此,故其子弟世称“乌衣郎”。《南齐书.王僧虔传》:“迁御史中丞,此是乌衣郎坐处,我亦可试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