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姬之乱
《国语》卷七《晋语一》:“献公伐骊戎,克之,灭骊子,获骊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公之优曰施,通于骊姬。骊姬问焉,曰:‘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优施曰:‘必于申生。……’骊姬……是故先施谗于申生。”
春秋时,晋献公宠信夫人骊姬,逼死太子申生,立奚齐为太子,引起晋国大乱。后遂用为夺嗣之典。“骊姬之乱”用作咏宠姬杀太子夺嗣的典故。
唐.李华《咏史十一首》其五:“侧闻骊姬事,申生不自保。”
《国语》卷七《晋语一》:“献公伐骊戎,克之,灭骊子,获骊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公之优曰施,通于骊姬。骊姬问焉,曰:‘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优施曰:‘必于申生。……’骊姬……是故先施谗于申生。”
春秋时,晋献公宠信夫人骊姬,逼死太子申生,立奚齐为太子,引起晋国大乱。后遂用为夺嗣之典。“骊姬之乱”用作咏宠姬杀太子夺嗣的典故。
唐.李华《咏史十一首》其五:“侧闻骊姬事,申生不自保。”
《庄子.人间世》:“瞻彼阕者,虚室生白,吉祥止止。”司马彪注:“室比喻心,心能空虚,则纯白独生也。”后因以“虚白”谓心中纯静无欲。《北史.徐则传》:“先生履德养空,宗玄齐物,深晓义理,颇味法门。悦性冲
旧题晋.张华注《禽经》:“采寮雝雝,鸿仪鹭序。”《注》:“鹭,白鹭也,小不逾大,飞有次序,百官缙绅之象。《诗》以振比百寮,雍容喻朝美。”唐代魏征等《隋书.音乐志中》载北齐《食举乐十曲》其二:“彤庭烂景
《礼记.大学》:“曾子曰:‘十目所见,十手所指,其严乎’!”意谓一个人的言行举止,总有许多人监视着,不可不谨慎。亦指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往往要受别人的监督,做了坏事,也绝对不能遮人耳目,隐瞒下去。宋《二
《后汉书.郑弘传》“〔郑弘〕政有仁惠,民称苏息。迁淮阳太守”李贤注引三国 吴谢承《后汉书》:“弘消息繇赋,政不烦苛。行春天旱,随车致雨。白鹿方道,侠毂而行。弘怪问主簿黄国曰:‘鹿为吉为凶?’国拜贺曰:
《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原为妇女在家主持饮食等事,后引申为妻室。宋代刘子翠《王勉仲家酒数行为作此歌》:“夫君不有中馈贤,
同“大隐金门”。唐钱起《过王舍人宅》诗:“大隐心何远,高风物自疏。”【词语大隐】 汉语大词典:大隐
源见“种玉”。借指通婚。清 黄鷟来《无题》诗:“袖积灵芸当日泪,玉持雍伯异时镵。”
折角:用力折断鹿的犄角,是比喻的说法,指西汉朱云在研讨《易经》的辩论中驳倒了当时的权威五鹿充宗。朱云字游,鲁(山东曲阜)人。少时好任侠,年四十刻苦读书,从白子友博士学《易经》,从萧望之将军学《论语》,
刘玄石酒醉三年后方醒的故事。晋代张华《博物志》卷五:“昔刘玄石于中山酒家沽酒,酒家与千日酒饮之,忘言其节度。归至家大醉,不醒数日,而家人不知,以为死也。具棺殓葬之。酒家计千日满,乃忆玄石前来沽酒,醉当
同“驱石驾沧津”。北周庾信《哀江南赋》:“东门则鞭石成桥,南极则铸铜为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