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石宝长官司
元至正初置,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明洪武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置长乐县。
明洪武七年(1374年)置,治今湖北省五峰县。十四年废。永乐五年(1407年)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置长乐县。
元至正初置,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明洪武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置长乐县。
明洪武七年(1374年)置,治今湖北省五峰县。十四年废。永乐五年(1407年)复置,属容美宣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置长乐县。
明置,在今黑龙江省同江市东北科木地方。明《辽东志》卷9:海西东水陆城站有“考郎古城、可木站”。后废。
即封陵。在今山西芮城县西南风陵渡镇。《水经·河水注》:“关之直北,隔河有层阜,巍然独秀,孤峙河阳,世谓之风陵。戴延之所谓风塠者也。”
唐武后久视元年 (700) 置,属羁縻淯州。治所在今四川长宁县南境。后废。
三国魏置,为广魏郡治。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东北,南临渭水。北魏省入陇城县。古县名。三国魏置,治今甘肃省清水县西南,属广魏郡。北魏时废。
北宋置,属富顺监。在今四川富顺县东。《元丰九域志》卷7:方滩在“监东六十里”。
在今广西桂平县东一里。《明一统志》 卷85浔州府: 铜鼓滩 “在浔江中。滩有五,曰碧滩、弩滩、思傍滩、斫石滩,并铜鼓为五,水石险隘,有声如鼓”。《方舆纪要》 卷108桂平县 “浔江” 条:“《志》 云
即今广东封开县东北渔涝镇。清道光 《封川县志》 卷2: 墟市有渔涝墟。
即东苑。为金代皇家御园。在金中都(今北京市)皇城内东垣内侧迤南,西邻宫城东垣,北至东华门处。
唐武德元年(618)置, 治所在南由县(今陕西宝鸡县西北县功镇东南十里)。四年(621)废。
即今湖北公安县治(斗湖堤镇)。以堤为名。《方舆纪要》卷78公安县“大江”条下:“五堤在县治东三里者曰赵公堤,在县治南半里者曰斗湖堤。”1955年公安县徙治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