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清乾隆二十六年 (1761) 改雷波卫置,属叙州府。治所即今四川雷波县。1914年改为雷波县。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裁雷波卫置,治今四川省雷波县。属叙州府。1914年改县。
在今河南县北。《方舆纪要》卷47县:汉堤“即汉永平中王景所治者,县有堤河,因此而名”。
北魏改宣义郡置,为襄州治。治所在北平县(今河南方城县东南)。北齐废。北魏改宣义郡置,治北平县(今河南方城县东南)。辖境相当今河南省方城县一带。北齐废。
在今云南祥云县东南。唐贞元中祠部郎中袁滋与内给事刘贞谅出使南诏经此。《新唐书·地理志》 戎州开边县:“石鼓二百二十里渡石门至佉龙驿,又六十里至云南城。”在今云南省祥云县东南。唐贞元中袁滋、刘贞谅、刘希
即今辽宁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清光绪间于此置怀仁县,后改为桓仁县。
在今四川若尔盖县境。清雍正元年(1723)置甲凹寨土百户。
①东晋置,属晋康郡。治所在今广东郁南县东南。隋开皇十二年 (592) 废。②东晋置,属新昌郡。治所在今越南河内市西北红河、明江流域。南齐后废。古县名。东晋置,治今广东省郁南县东南。属晋康郡。隋开皇十二
①在今浙江丽水市北。《方舆纪要》 卷94宣平县: 新岭 “在县东七十里,接丽水县界。相近有均塘岭,最为幽旷”。②在今安徽休宁县南七十里,西接江西婺源县界。《方舆纪要》 卷28休宁县: 新岭在 “县西南
一名长乐关。即今河南信阳县西北五十一里长台关乡。明置巡司于此。附近有长台古渡。旧为信阳“八景之一”。集镇名。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中北部。长台关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2800。南北朝称栎城,明代因有一自然
即今福建大田县东北高才坂。元置巡司于此。明嘉靖中移治尤溪县西纪板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