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镇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嘉庆十四年(1809) 置巡司, 属萨拉齐厅。 同治十年(1871)始设包头镇。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
即今山东荣成市东南镆鎁岛。《方舆纪要》卷36蓬莱县: 莫邪岛 “昔人捕鱼于此,得宝剑,因名”。光绪 《登州府志》 卷3: “岛旁居人多慕姓,疑是慕家岛之转音也。”
亦作贡嘎岭,又名小分水岭。在今四川松潘县北一百十里。为岷江东支发源处。民国《松潘县志》卷1:弓槓岭“亦名小分水岭。在县北一百里。东岷之高至此乃极,孤峰凌虚, 四面俱下,北走南坪”。
西汉武帝时置,属丹阳郡。治所在今江苏江宁县东南湖熟镇。东汉改为湖熟县。西汉武帝时置,治今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湖熟镇。东汉时改置湖熟县。
明置,属宣化县。在今广西邕宁县南团罗。《方舆纪要》卷110南宁府宣化县:团罗堡“在府南九十里……防广东灵山、钦州之寇”。
元置,在今俄罗斯赤塔州东南部额尔古纳河支流乌鲁伦圭河上游北希尔希尔古城。元太祖弟搠只哈撒儿分封于额尔古纳河、根河一带,其后裔于元世祖时封齐王,置王府,遂建宫城。古谢列夫《古蒙古城市》云,今希尔希尔古城
明洪武中改兴州置,属北平行都司。治所在今河北承德市西南滦河镇西南。永乐元年(1403)移治三河县(今河北三河市)。后废。明洪武四年(1371年)置,治今河北省承德市西滦河镇西南喀喇河屯。属北平行都司。
西汉景帝后元三年(前141)置,属雁门郡。治所在今山西朔州市东南五十五里夏关城村。三国魏废。古县名。西汉景帝后元三年(前141年)以楼顺乡置,治今山西省朔州市东南。属雁门郡。东汉为雁门郡治。建安中省。
在今山东昌邑市南六十二里。岞然高耸,金人置砦于此。《宋史·张邵传》: 南宋建炎三年(1129),张邵使金,至潍州,与金将挞览抗礼。金人“执邵送密州,囚于祚山砦”。《三朝北盟会编》 卷222 《张公行实
唐贞观中置,属羁縻琰州。治所在今贵州贞丰县东南。后废。古县名。唐贞观年间置,治今贵州省贞丰县东南,属琰州。后废。
即今四川万县市西南分水镇。《方舆纪要》卷69万县:分水公馆“在县西百里。《志》云:宏治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