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庆历八年 (1048) 置,属德顺军。即今甘肃庄浪县东北通边乡。金升为通边县。
在今河北唐山市东北,开平煤矿之北。清光绪中开始采掘。民国初与开平煤矿合并为开滦煤矿。
元至元三十年 (1293) 改羁縻柔远州置,属四川行省。治所即今湖北来凤县西北猴栗。三十一年 (1294) 升为散毛府。
五代南唐保大六年 (948) 改龙津县置,为剑州治。治所即今福建南平市。元大德初改名南平县。宋时置银场及茶焙于此。古县名。五代南唐保大六年(948年)改龙津县置,治今福建省南平市,为剑州治。元大德六年
即今黑龙江省嘉荫县南嘉荫河。源出小兴安岭东,东流入黑龙江。《金史·世纪》:穆宗“令主隈、秃答两水之民阳为阻绝鹰路,复使鳖古德部节度使言于辽,……辽不知其为穆宗谋也,信之”。即此。
在今云南楚雄市东北。《清一统志·楚雄府》:曲甸湖“在楚雄县东北三十里。川原平阔,多水族之利。有南坝,本朝康熙年修筑”。古湖泊名。在今云南省楚雄市东北。有南坝,清康熙时筑,以蓄水溉田。
在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方舆纪要》 卷73平茶洞长官司: 通蜀桥在 “司治南。跨哨溪上,以路通蜀境而名”。
在今安徽无为县东南。《方舆纪要》卷26无为州:夹江河“在州东南六十里。其西接泥汊河,通大江”。
北周天和年间改同昌郡置,为覃州治。治所在通轨县 (今四川黑水县北)。隋开皇初废。
清雍正十二年 (1734) 置,属齐齐哈尔副都统。即今黑龙江省呼兰县。清西清 《黑龙江外记》卷1: “呼兰,以河得名,又号霍伦。” 光绪三十一年(1905) 于此设呼兰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