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野县
即南壄县。秦置,属九江郡。治所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水南岸。西汉属豫章郡。东汉始改作南野县。三国吴属庐陵郡。西晋属南康郡。隋初废入南康县。
古县名。秦置,治今江西省南康市西南、章江南岸。属九江郡。《淮南子·人间训》:秦始皇使尉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以攻越,“一军守南野之界”,即此。汉属豫章郡。三国、西晋属庐陵郡,后属南康郡。隋初废。
即南壄县。秦置,属九江郡。治所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水南岸。西汉属豫章郡。东汉始改作南野县。三国吴属庐陵郡。西晋属南康郡。隋初废入南康县。
古县名。秦置,治今江西省南康市西南、章江南岸。属九江郡。《淮南子·人间训》:秦始皇使尉睢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以攻越,“一军守南野之界”,即此。汉属豫章郡。三国、西晋属庐陵郡,后属南康郡。隋初废。
明、清时银、铜、铁铸冶地。在今甘肃武山县南。《清一统志·巩昌府》: 银观峪 “在宁远县南三十里。旧有银、铜、铁冶,酒井盐池”。在今甘肃省武山县南。明、清时期此地产铜、银。
亦作皇道山。即今安徽滁州市东北黄土山。《舆地纪胜》 卷42滁州: 黄道山 “在清流县东北十七里。李濆 《荇溪记》 云: 秦始皇途经是山,以名焉。下有秦王塘”。
①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井州。治所即今河北平山县。《元和志》 卷17房山县: “因县北房山为名。” 大业初属恒山郡。唐属恒州,至德元年 (756) 改为平山县。②元至元二十七年 (1290)
一作达斗拔谷、大斗谷。即今甘肃民乐县东南扁都口河谷。《隋书·炀帝纪》:大业五年(609),炀帝伐吐谷浑,“经大斗拔谷,山路隘险,鱼贯而出。……次张掖”。《元和志》卷40删丹县:“大斗拔谷在县南二百里。
1918年改商都设治局置,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治所在原兴和县七台 (今内蒙古商都县)。1928年属察哈尔省。1952年划归河北省。1958年并入张北县。1960年复置,1962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十六国属前凉。在今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境内。《十六国春秋辑补》 卷69前凉录: 张骏太元三年 (东晋咸和二年,即公元327年),前赵刘胤西伐张骏,“乘胜追奔济河,攻陷令居,入据振武,河西大震”。即此。在
北宋置,属渠江县。在今四川华蓥市东北禄市镇西南化城坝。
唐武德元年(618)置,治所在柏仁县(今河北隆尧县西南尧山乡)。辖境相当今河北隆尧县西部地。四年(621)废。
在今山东龙口市东北海口。《清一统志·登州府》: 黄河寨 “在黄县东北二十里海口。宋筑寨。明崇祯十年建石城”。
自今江苏连云港市新浦至大浦。长2.8公里。为陇海铁路支线。1935年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