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尔河
即今黑龙江省北部呼玛河,为黑龙江支流。源出伊勒呼里山北侧,流经塔河县,于呼玛县南注入黑龙江。清何秋涛 《朔方备乘》 卷24:“瑚玛尔河,一作呼马拉河,一作呼麻拉河,一作呼马儿河,一作呼玛尔河。康熙中,因罗刹窃据雅克萨城,我军筑城于呼玛尔,与之相持,即此河旁地也。”
即今黑龙江省北部呼玛河,为黑龙江支流。源出伊勒呼里山北侧,流经塔河县,于呼玛县南注入黑龙江。清何秋涛 《朔方备乘》 卷24:“瑚玛尔河,一作呼马拉河,一作呼麻拉河,一作呼马儿河,一作呼玛尔河。康熙中,因罗刹窃据雅克萨城,我军筑城于呼玛尔,与之相持,即此河旁地也。”
西汉筑,在今江西大余县西南。《元和志》卷28虔州大庾县引《南康记》云:“前汉南越不宾,遣监军庾姓者讨之,筑城于此,因以为名。”隋开皇十年(590)置为大庾县。《清一统志·南安府》:大庾故城,“《县志》
在魏州城 (今河北大名县东大街乡) 内。《资治通鉴》: 五代梁乾化五年 (915) 三月,置昭德军于相州,分魏州将士府库之半隶之。魏兵不从,刘遣别将王彦章 “入魏州, 屯金波亭”, 魏
一名清。春秋晋地,在今山西稷山县东南。《左传》: 僖公三十一年 (前629),“秋,晋蒐于清原,作五军以御狄”。又,成公十八年 (前573),晋栾书、中行偃 “使荀罃、士鲂逆周子于京师而立之,生十四年
①北魏改昌松县置,为昌松郡治。治所在今甘肃武威市东南。北周复为昌松县。②唐武德三年 (620) 置,属蒲州。治所在今山西临猗县境。九年 (626) 废。③唐武德三年 (620) 置,属北温州。治所即今
在今河南开封市西南隅。北宋宣和元年 (1119) 建,为东京最大道观。后毁于金兵。元世祖复建。明洪武六年 (1373) 改名延庆观。今仅存高13米三层的玉皇阁,亦称通明阁。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 (979) 置,治所在剑浦县 (今福建南平市)。《寰宇记》 卷100南剑州: 本剑州,“以西 (利州路) 有剑州,此故名为南剑州”。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三明、将乐、顺昌、沙县、尤溪、
清嘉庆四年(1799)于福清旧县丞平潭地置,属福州府。治平潭(今福建平潭县)。辖海坛岛。1913年废厅,改为平潭县。民国《平潭县志》卷3:“按《关都记》:海坛山势远望如坛,故名。自唐以来皆沿用之,平潭
唐乾封元年 (666) 改郁州置,治所在石南县 (今广西玉林市西北石南镇东北)。天宝元年 (742) 改为郁林郡,乾元元年 (758) 复改为郁林州。辖境相当今广西玉林市西北、贵港市东南地。五代南汉时
①在今浙江丽水市城区大溪南岸。摩崖有北宋米芾题刻 “南明山” 三字。《方舆纪要》 卷94处州府: 南明山 “在府南七里。泉石甚胜,山巅旧有千里亭,以高旷得名”。今为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②在今浙江新昌县
①唐方镇名。建中四年 (783) 以兴凤陇节度使号为保义军,治所在凤翔府 (今陕西凤翔县)。寻废。②唐、五代方镇名。龙纪元年 (889) 以陕虢节度使为保义军。治所在陕州 (今河南三门峡市陕县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