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蒲河镇
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清同治《畿辅通志》卷49昌黎县图:东南有大蒲河,有都司、千总驻此。
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东濒渤海。面积74.5平方千米。人口2.8万。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人口 2300。原名蒲泊庄,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1953年设乡,1958年属海洋公社。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1984年复乡,1988年改镇。产稻、玉米、小麦。有大蒲河口渔港,产鱼、虾、贝类。有海船修造、纸箱、食品加工厂。已辟为旅游、疗养区。昌黄公路经此。
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清同治《畿辅通志》卷49昌黎县图:东南有大蒲河,有都司、千总驻此。
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东濒渤海。面积74.5平方千米。人口2.8万。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人口 2300。原名蒲泊庄,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1953年设乡,1958年属海洋公社。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1984年复乡,1988年改镇。产稻、玉米、小麦。有大蒲河口渔港,产鱼、虾、贝类。有海船修造、纸箱、食品加工厂。已辟为旅游、疗养区。昌黄公路经此。
1949年8月当地解放后由新乡县析置,为平原省会。治所即今河南新乡市。1952年划属河南省。在河南省北部、黄河北岸。面积8169平方千米(市辖区187平方千米)。人口556.7万(市辖区79.8万)。
北宋崇宁三年(1104)以林金城改名,属西宁州。在今青海西宁市西四十里。后废。北宋崇宁三年(1104年)以林金城改名,在今青海省西宁市西。属西宁州。后废。
蒙古中统四年(1263)升安次县置,属大都路。治所在今河北廊坊市西旧州。明洪武元年(1368)降为东安县。蒙古中统四年(1263年)升安次县置,治今河北省廊坊市西旧州。属大都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
在今湖北兴山县西南。《方舆纪要》 卷78兴山县: 烂柴山 “在县西四十五里。四面皆崇山峻岭”。
亦名拜塔里克。清康熙时建,在今蒙古国西南巴彦洪戈尔省拜德拉格河下游东岸拜达里克村。
南朝陈祯明三年(589)置,属梁化郡。治所在今广东惠州市东北五里。明郭子章《郡县释名》广东卷:“邑东南百里有归化山,归极向善之义也。”隋开皇中为循州治,大业初为龙川郡治。唐复为循州治。五代南汉乾亨初改
唐开元七年 (719) 分新秦县置,属胜州。治所在今陕西神木县境。十四年 (726) 废。
①春秋晋置,治所在今山西洪洞县东南十五里范村东古城址。西汉改置杨县。②西汉置,属巨鹿郡。治所即今河北宁晋县。西晋废。古县名。(1)春秋晋顷公十二年(前514年),魏献子分羊舌氏采邑置,以“僚安为杨氏县
即今西藏浪卡子县北倒龙。清 《西藏图考》卷3: “白地三十五里过叶赛,十五里至挞鲁。” 藏语意为飞禽之乡。自拉萨赴日喀则有二道,一由江孜;二由然巴,以此为分歧点。
在今陕西彬县西十八里。《元和志》 卷3新平县: 槀丘堡 “东、西、南三面石坡峭峻高十丈,北面筑城高二丈。武德二年置,贞观七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