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路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置,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置,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地区名。淮水北岸地。即今安徽凤台县至亳州市东南一带。《左传》: 昭公九年(前533),“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取州来、淮北之田以益之”。即此。地区名。安徽省淮河以北地区。包括阜阳、宿州、淮北三市
①唐武德三年 (620) 析郃阳县置,属西韩州。治所在今陕西合阳县东南四十里夏阳村。乾元三年 (760) 改名夏阳县。同年又改朝邑县为河西县,属河中府。治所即今陕西大荔县东朝邑镇。大历五年(770)
西汉置,属酒泉郡。治所在今甘肃玉门市西北赤金镇稍东。《元和志》卷40玉门县:“汉罢玉门关屯戍,徙其人于此,因以名县。”北魏分置玉门郡治此。北周改为会稽县。隋开皇十年(590)复改为玉门县,属瓜州。大业
隋大业三年(607)改循州置,治所在归善县(今广东惠州市东北五里)。辖境相当今广东罗浮山以东东江流域及螺河水流域以西、九连山以南至沿海地区。唐武德五年(622)复为循州。隋大业初改循州置,治归善县(今
在今甘肃安西县东二百三十里。清康熙五十七年 (1718) 置柳沟所,筑堡于此。雍正五年(1727) 升卫,移治布隆吉尔。后废。
在今江苏南京市西南。《寰宇记》卷90江宁县:“大桑浦在县(旧治在今南京市)西十二里,可溉田,吴大帝时将讨关公,平南将军吴范屯大桑,即此处也。在蔡洲通大江。”
①在今河北景县东十七里安陵乡。明置巡司于此。②即今山东菏泽市西南五十二里大黄集东南安陵。《水经·济水注》:“济水又东径秦相魏冉冢南。冉,秦宣太后弟也,代客卿寿烛为相,封于穰,益封于陶,号曰穰侯……卒于
一作珂诺城、阿纳城。北宋置,属河州。在今甘肃广河县。熙宁七年 (1074) 改为定羌城。即今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改定羌城。
即今江苏邳州市西北西泇河,由山东苍山县入境,与东泇河会为泇河。元于钦《齐乘》卷2:泇水“西泇出峄州东北抱犊山,东南流至三合村,与东泇合”。
相当今河北高阳县东孝义河。《方舆纪要》卷12高阳县:马家河在“县东三里。滹沱河支流也。自晋州饶阳县铁灯竿口导流而北,经蠡县境,又东北至县南延福村,杨村河、上尾河俱流合焉,潴为马家河淀,复东北流入安州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