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佐长官司
明洪武五年(1372)改落邦札佐等处长官司置,属贵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修文县东北札佐镇。崇祯三年(1630)改为敷勇卫。
明洪武五年(1372)改落邦札佐等处长官司置,属贵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修文县东北札佐镇。崇祯三年(1630)改为敷勇卫。
亦作尚安郡。西魏改武进郡置,属邓州。治所在尚安县(在今四川南坪县西北)。隋开皇三年(583)废。
明属阿迷州,在今云南砚山县西北落太邑。
今越南河内市西北,东英县西南之西湖。《后汉书·马援传》: 建武十八年 (42),援由海道讨征侧,“军至浪泊上,与贼战,破之。…… (十九年,马援) 谓官属曰: ……当吾在浪泊、西里间,虏未灭之时,下潦
在今江苏丹徒县东北。明置巡司于此。
明洪武二十六年 (1393) 置,属山西行都司。治所在今山西右玉县北四十四里右玉城镇。永乐元年 (1403) 废。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置,治今山西省右玉县西北右玉城镇西。属后军都督府。永乐七年
西魏废帝三年 (554) 改南白水县置,属白水郡。治所即今陕西蒲城县。隋属冯翊郡。唐开元四年 (716) 改为奉先县。北宋开宝四年 (971) 复名蒲城县,属同州。天禧四年 (1020) 改属华州。清
十六国后赵建武十年 (344) 置,治所在鹑觚县 (今甘肃灵台县东北)。辖境相当今甘肃灵台县地。西魏大统中移治今灵台县。北周废。北魏时置,治鹑觚县(今甘肃泾川县东南)。属泾州辖境相当今甘肃省泾川、灵台
即今陕西榆林市东南一百三十里碎金驿。南宋李焘 《续资治通鉴长编》: 北宋康定元年(1040),“鄜延都监黄德和将二千人屯保碎金谷”。即此。
唐天宝元年 (742) 改诺水县置,为始宁郡治。治所即今四川通江县。《寰宇记》 卷140通江县: “以邑枕巴江,故为通江县。” 乾元元年 (758)为璧州治。北宋熙宁五年 (1072) 属巴州。南宋末
在今江苏泰兴市南二十里。明洪武初置巡司于此。《明史·李遂传》:嘉靖三十八年(1559),“(刘)景韶亦败(倭)贼印庄,追奔至新河口,焚斩甚众”。清移印庄巡司于泰兴市东三十里童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