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长官司
①明弘治九年(1496)置,属庆远府。治所即今广西宜州市东北四十里后甫。后改为永顺副长官司。
②清置,治所在今贵州雷山县东南永乐镇。后废。
明弘治初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东后甫。后改为永顺副长官司。
①明弘治九年(1496)置,属庆远府。治所即今广西宜州市东北四十里后甫。后改为永顺副长官司。
②清置,治所在今贵州雷山县东南永乐镇。后废。
明弘治初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东后甫。后改为永顺副长官司。
在今陕西略阳县治东。《宋史·宁宗纪》:南宋开禧三年(1207),“监四川总领所兴州合江仓杨巨源等共诛吴曦”,即此。
1949年置,属吉林省。治丰满街(今吉林省吉林市东南大丰满)。1951年12月划归吉林市管辖。1953年3月撤销,并入吉林市。
唐至德二年 (757) 改凤翔县置,属凤翔府。治所即今陕西宝鸡市。《元和志》 卷2宝鸡县:“以昔有陈宝鸡鸣之瑞,故名之。” 民国初属陕西关中道。1928年直属陕西省。1949年升为市,1950迁县治虢
即今江苏昆山市西北十八里巴城镇。元名高墟村,置巴城巡司于此。后徙县西真义镇(今正仪镇)。清改名为巴城镇。《方舆纪要》卷24苏州府昆山县:巴城镇“西枕巴城湖及七鸦浦,又西南通傀儡、阳城诸湖,盐徒往往出没
在今甘肃永登县南。《方舆纪要》卷63庄浪卫:沙井儿驿“在卫南百九十里。《志》云:卫境诸堡多置馆驿于此。以地当往来冲要”。
①即今湖南耒阳市南四十四里公平圩镇。旧属永兴县。清光绪《湖南通志》卷1永兴县图:县西北有公平墟。②即火田铺。今湖南蓝山县东北二十里火市乡。③即今广东海丰县东北公平镇。清乾隆《海丰县志》卷3:明崇祯四年
在今江西九江市南五十里庐山龙门西峰下。《寰宇记》卷111江州德化县:双剑峰“在州南龙门西,下有池名小天池,峰势插天,宛如双剑”。
亦作故陵沱。在今四川云阳县东高坪乡(故陵场)。明曹学佺《蜀中名胜记》卷23云阳县:“按故陵者,即古陵陀也。郦道元以为旧郡治,今名旧县坝矣。”清李元《蜀水经》卷6:“南岸数小峰如陵,古林即故陵之讹也。”
唐武德四年(621)置,属南晋州。治所在今湖北黄梅县南二十里郭家咀村。八年(625)废。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治今湖北省黄梅县西南濯港镇附近。属南晋州。八年废。
北魏置,属略阳郡。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东四十五里社棠镇。西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