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国
东汉建武二十年(44)改沛郡置,治所在相县(今安徽淮北市西北相山区)。辖境相当今安徽萧县、亳州、固镇、五河、灵璧、淮北、濉溪、宿州、宿县及江苏沛县、丰县、河南永城等县市地。三国魏移治沛县(今江苏沛县)。西晋还旧治,后复为郡。
东汉改沛郡置,治相县(今安徽濉溪县西北)。属豫州。辖境相当今安徽省淮河以北、西淝河以东,河南省夏邑、永城及江苏省丰县、沛县等县市。三国魏移治沛县(今属江苏)。西晋还旧治,后复为郡。
东汉建武二十年(44)改沛郡置,治所在相县(今安徽淮北市西北相山区)。辖境相当今安徽萧县、亳州、固镇、五河、灵璧、淮北、濉溪、宿州、宿县及江苏沛县、丰县、河南永城等县市地。三国魏移治沛县(今江苏沛县)。西晋还旧治,后复为郡。
东汉改沛郡置,治相县(今安徽濉溪县西北)。属豫州。辖境相当今安徽省淮河以北、西淝河以东,河南省夏邑、永城及江苏省丰县、沛县等县市。三国魏移治沛县(今属江苏)。西晋还旧治,后复为郡。
即外兴安岭。今俄罗斯阿穆尔州北部之斯塔诺夫山脉。清杨宾 《柳边纪略》 卷 1:“威伊克阿林,极东北大山也。上无树木,惟生青苔,厚常三四尺。康熙庚午与阿罗斯分国界,天子命镶蓝旗固山额真巴海等,分三道往视
西晋元康初建于谷水上。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北。潘岳 《西征赋》: “驻马皋门。” 《水经·谷水注》: “晋惠帝造石梁于水上……谓之皋门桥。”
北宋宣和二年 (1120) 于废溱州及溱溪县置,属南平军,在今四川綦江县南吹角坝。后废。
即今黑龙江省东宁县西北绥芬河支流小绥芬河。《清一统志·吉林一》 “绥芬河” 条下:“鄂勒欢绥芬河,在 (宁古塔) 城东南三百六十里。源出城东五百里小山。东南流入绥芬河。”
又称武水。北江上源之一。在广东省北部、湖南省南部。源出湖南省临武县西三峰岭,东流经至乐昌市三溪附近入广东省境,再东流至韶关市区河西附近与浈水相汇始称北江。长260千米,流域面积约 7100 平方千米。
即垂佳普郎城。在今西藏穷结县。清乾隆《西域同文志》卷18:“西番(藏)语:吹佳勒,谓法王;坡巴朗,禅院也。城有诺们汗迈阿克楚木院宇,故名。”
即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平江河上源龙凤河。《明一统志》 卷73平茶洞长官司: 哨溪“在司治西南。发源白岁山涧中,水流激石有声如哨,故名”。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置,属山西行都司。治所即今山西阳高县。清顺治三年(1646)与高山卫合并,改为阳高卫。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置,治今山西省阳高县。属山西行都司。宣德元年(1426年)移
即今台湾省台北县东北汐止镇。清同治《淡水厅志》卷2:蜂仔峙“又下十里许为水返脚,谓湖涨至此也”。
明洪武二十三年 (1390) 建,在今贵州镇远县东北七十五里清溪镇。明清浪卫治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