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设治局
1914年析呼玛县置,属黑龙江省黑河道。治所即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漠河乡。1917年改为漠河县。
1914年由漠河总卡地方设置,治今黑龙江省漠河县漠河镇。1917年升县。
1914年析呼玛县置,属黑龙江省黑河道。治所即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漠河乡。1917年改为漠河县。
1914年由漠河总卡地方设置,治今黑龙江省漠河县漠河镇。1917年升县。
又名落星墩、落星矶、落星山。在今江苏南京市西南板桥镇附近。《南齐书·陈显达传》: 永元元年 (499),“数千人登落星冈”。宋 《景定建康志》 卷17“落星山” 条引 《图经》 云: “昔有大星落于此
南宋嘉定十一年 (1218) 置,属晋江县。即今福建晋江市南围头。元废。
隋开皇十三年 (593) 置,为黔州治。治所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北郁山镇。明郭子章 《郡县释名》 四川卷上: 彭水县 “因彭水为邑名”。大业三年 (607) 为黔安郡治。唐武德元年(618)
在今北京市密云县东北四十五里,已没入密云水库中。《明一统志》 卷1顺天府: “王曾 《上契丹事》: 自顺州至檀州,渐入山五十里,至金沟馆。将至馆,川原平旷,谓之金沟淀。”辽置,在今北京市密云县东北(现
在今陕西华阴市南华山北峰。其地中突旁削,宽仅二尺余,两旁直立,深不见底。清光绪《华岳志》卷6载鄂海《修西岳庙并修山记》:“苍龙岭耸立天际,两傍悬崖万丈,无可倚傍,人过此若从鱼背上行,即韩文公痛哭处也。
元至元十三年 (1276) 改绍兴府置,二十一年 (1284) 后属江浙行省。治所在山阴、会稽二县(今浙江绍兴市)。辖境相当今浙江浦阳江 (浦江县除外)、曹娥江流域和余姚、慈溪二市西部。至正二十六年
原名大悲阁。在今河北定兴县城内十字街中心。元大德年间龙兴寺住持僧宝德因旧大悲阁毁于兵乱,发愿重建,大德十年 (1306) 落成。清康熙五十二年 (1713) 重修,嘉庆二十五年 (1820)重修后改今
①在今浙江龙泉市东北。《方舆纪要》卷94龙泉县:杨梅岭在“县东二十五里。其相近者梧桐口。路出松阳,此为要隘”。②即今福建霞浦县西杨梅岭。《方舆纪要》卷96福宁州“池家岭”条下:“《志》云,州西有杨梅岭
一名通海口市。即今湖北仙桃市西南六十四里通海口镇。清光绪 《湖北全省分图》: 沔阳州 (治今沔城镇) 西有通海口北市。
在今海南省三亚市西崖城镇南。《方舆纪要》卷105崖州: 南沟 “在州城 (今崖城镇) 南。城北又有北沟。明正德十四年,知州事陈尧以州城环溪,分流南北,溪外皆民田,乃凿二沟于溪之上流,南沟延袤十五里,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