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浦镇
北宋熙宁五年 (1072) 废犀浦县置,属郫县。即今四川郫县东南二十里犀浦镇。
在四川省郫县东部。面积27.6平方千米。人口3.1万。镇人民政府驻犀浦,人口6400。因秦蜀守李冰在此置石犀一头,故名。1949年为犀浦镇,1958年置东方红公社,1966年为幸福公社,1985年复置犀浦镇。有汽修、橡胶、油漆、印刷等业。建设部人工晶体研究所分厂、蜀都光学仪器厂、涪陵化油器厂、中外合资岚牌皮革制衣有限公司驻此。
北宋熙宁五年 (1072) 废犀浦县置,属郫县。即今四川郫县东南二十里犀浦镇。
在四川省郫县东部。面积27.6平方千米。人口3.1万。镇人民政府驻犀浦,人口6400。因秦蜀守李冰在此置石犀一头,故名。1949年为犀浦镇,1958年置东方红公社,1966年为幸福公社,1985年复置犀浦镇。有汽修、橡胶、油漆、印刷等业。建设部人工晶体研究所分厂、蜀都光学仪器厂、涪陵化油器厂、中外合资岚牌皮革制衣有限公司驻此。
俗称西公旗。清顺治五年(1648)置,属乌兰察布盟。治所在哈达门(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哈达门)。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1928年属绥远省。20世纪30年代迁治哈拉盖补隆(今乌拉特前旗东北白彦花镇)。
在今福建光泽县西南,与江西黎川县接界。《清一统志·邵武府》:杉关“在光泽县西北七十里杉岭上,西去江西建昌府一百二十里,为江闽往来之通道。相传唐广明元年置,元至正十九年,陈友谅兵陷杉关,侵福建。二十五年
即今河南泌阳县北八十八里象河乡。明置巡司于此。
战国时国名。都巩(在今河南巩义市西十里康店乡)。《史记·周本纪》:惠公代“封其少子于巩,以奉王,号东周惠公”。秦庄襄王元年(前249)灭其国。
亦作俄准岭、俄准添城。唐置,在今四川德昌县南永胜乡境。唐贞元十四年 (798),刘希昂出使南诏经此。《新唐书· 南诏传》: 贞元十五年(799),西川节度使韦皋与南诏异牟寻协议防御吐蕃,韦皋 “命亢荣
在今云南腾冲县北。《方舆纪要》 卷118腾越州: 明光山 “在州西北一百二十里。上有银矿、铜矿”。
即今台湾省台中县东之东势镇。连横《台湾通史·疆域志》 台湾县:“自治北行二十里为葫芦墩……葫芦墩东北二十里为东势角。”
①北宋置,属江安县。在今四川江安县。《宋史·蛮夷传四》: 熙宁七年 (1074),镇压 “淯水夷” 后,提点刑狱范百禄作文 “立石于武宁砦”。即此。明曹学佺 《蜀中名胜记》 卷16江安县: “ 《志》
一作落吾县。唐贞观五年 (631) 置,属羁縻阔州。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西北。后废。古县名。唐贞观五年(631年)以党项部落置,治今四川省松潘县北。属同昌郡。后地入吐蕃废。
西晋太康元年 (280) 改平昌县置,属东阳郡。治所即今浙江遂昌县。隋初废,后复置。唐武德八年 (625) 又废,景云二年 (711) 复置,属括州(后改处州)。元属处州路。明、清属处州府。民国初属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