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越郡
南朝陈置,治所在绥越县 (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辖境相当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境。隋废。
南朝陈置,治绥越县(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属桂州。辖境相当今富川瑶族自治县一带。隋开皇九年(589年)废。
南朝陈置,治所在绥越县 (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辖境相当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境。隋废。
南朝陈置,治绥越县(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南)。属桂州。辖境相当今富川瑶族自治县一带。隋开皇九年(589年)废。
在今湖北竹山县西南白河乡。清时郧阳府同知驻此。
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东部沿海,东流入鞑靼海峡。清光绪 《吉林通志》 卷23:济勒河 “在额哷河北,东入海”。
即春秋郑清邑。在今河南中牟县西。《水经·渠水注》: 清池水 “出清阳亭西南平地,东北流径清阳亭南,东流,即故清人城也”。
即今上海市嘉定区西北十八里葛隆。旧有葛隆庙,镇以庙名。《方舆纪要》 卷24苏州府嘉定县“黄渡镇” 条下称 “葛龙庙镇”。明成化年间知县吴哲始建,故又名吴公市。
①北魏置,属略阳郡。治所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九十里陇城乡。西魏改名略阳县。隋开皇二年(582)又改为河阳县,属秦州。六年(586)复为陇城县。唐末废。②五代唐长兴三年(932)置,属秦州。治所在今甘肃天
1946年9月由喀喇沁右翼旗析置,治锦山镇 (今内蒙古喀喇沁旗)。1947年11 月改为喀喇沁右旗建西县联合政府,1949年3月改名喀喇沁旗。旧县名。1964年以南平市和建瓯、顺昌二县各一部分设置。治
西汉置,属朔方郡,为中部都尉治。治所在今内蒙古杭锦旗北黄河之南。一说在今达拉特旗西北黄河南岸。东汉废。《水经·河水注》: “河水自朔方东转,径渠搜县故城北。” 北魏太和二年(478) 复置,属代名郡,
①南朝梁置,为义州治。治所在今湖北罗田县东六十里。隋开皇初废。②南朝梁置,为义州治。治所在苞信县(今河南商城县西)。北齐属南建州,南朝陈太建六年(574)属建州。隋开皇初废。③隋大业三年(607)改利
即今湖北黄陂市西南六十五里黄花涝村。清同治 《黄陂县志》 卷2 《乡会》: 有 “黄花涝”。
1917年析建水县勐丁等土掌寨置,属云南蒙自道。治所在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北六十四里老衙门。1929年直属云南省。1932年改平河设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