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门河
亦名蕃人河、老鹳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宋《景定建康志》卷19“芦门河”条引石迈《古迹编》云:“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建炎间始开,以通真州,亦名蕃人河,合黄天荡南,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按此河以蕃名,而不述其所以名意,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
亦名蕃人河、老鹳河。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宋《景定建康志》卷19“芦门河”条引石迈《古迹编》云:“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建炎间始开,以通真州,亦名蕃人河,合黄天荡南,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按此河以蕃名,而不述其所以名意,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
在今安徽凤阳县东南六十里。《方舆纪要》卷21凤阳县:乌云山在“府东南六十里。亦名乌雾山。以山多濛雾也。与定远县接界”。
1928年改拉 卜楞设治局置,属甘肃省。治所即今甘肃夏河县 (拉卜楞镇)。以大夏河为名。在甘肃省南部、大夏河上游,西邻青海省。属甘南藏族自治州。面积 4074 平方千米。人口7.7万,有藏、汉、回等族
在今四川江油市西北。《方舆纪要》卷73江油县:汇溪“在县西十五里。源出县西二十五里之百汇洞,细流十里,合于雍村河”。
唐天宝元年 (742) 改万安县置,属长乐郡。治所即今福建福清市。乾元元年 (758) 属福州。五代梁开平二年 (908) 改为永昌县,后唐同光元年 (923) 复名福唐县。长兴四年 (933) 改名
元至正二十五年 (1365) 朱元璋以南安路置,治所在大庾县 (今江西大余县)。辖境相当今江西章水、上犹水流域。1912年废。因地当五岭东端,控大庾岭路,历代为南北交通冲要。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
唐天宝元年 (742) 改括州置,治所在括苍县 (今浙江丽水市东南七里古城村)。辖境当今浙江青田县以上之瓯江流域。乾元元年 (758)复为括州。
明洪武十一年 (1378) 建,为蜀王朱椿王府。在今四川成都市人民南路北端展览馆一带。《方舆纪要》 卷67成都府成都县 “武担山” 条下: “明蜀府建于其阳,有砖城,周五里。” 《明史· 张献忠传》:
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西南四十里勐拉。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设掌寨。光绪 《大清直省地舆全图》: 金平西南有猛喇砦长。
即今云南梁河县。本名南甸,清属腾越厅。民国初设八撮县丞,后改县佐。1953年于此置梁河县。
在今河南浚县西。《方舆纪要》 卷16浚县: “ 《述征记》: 黎阳城西南七里有袁谭城。城西南三里又有一城,曹公攻谭时所筑。操攻黎阳,败袁谭、袁尚,留其将贾信屯兵守之,因筑城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