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林河
又作格楞河。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格林河。《明太宗实录》 卷62: 永乐七年 (1409) 二月丁卯,“葛林河等处女直野人头目秃里木等百十二人来朝,设葛林河、把城、扎肥河、忽石斤、扎岭,木吉里、哥吉河、纳剌吉河、忽儿海、木束河、奴屯河等十一卫”。
又作格楞河。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格林河。《明太宗实录》 卷62: 永乐七年 (1409) 二月丁卯,“葛林河等处女直野人头目秃里木等百十二人来朝,设葛林河、把城、扎肥河、忽石斤、扎岭,木吉里、哥吉河、纳剌吉河、忽儿海、木束河、奴屯河等十一卫”。
北魏置,为金城郡治。治所在今陕西石泉县东北池河东岸。后废。古县名。北魏置,治今陕西省石泉县东南、池河东岸池河镇。为金城郡治。隋开皇初废。
即今广西桂平县东北马皮村。清光绪《广西舆地全图》桂平县图:东北有马皮墟。
即虎思斡耳朵。西辽都城。在今吉尔吉斯斯坦楚河流域托克马克东南二十里布拉纳古城遗址。《元史·郭宝玉传》:甲戌(公元1214年),宝玉“从帝讨契丹遗族,历古徐鬼国讹夷朵等城,破其兵三十余万”。
1914年依前江陵、镇江两府辖境置,属江苏省。治江宁县 (今江苏南京市)。辖境约当今江苏扬中、丹阳、金坛、溧阳以西长江南岸地区及江北六合、江浦两县地。1927年废。1914年6月以清末江宁、镇江两府辖
即今河南正阳县东北杨庄集。旧属息县。明置巡司于此。
①唐武德四年(621)置,属邓州。治所在今河南邓州市东南。六年(623)废入穰县。②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置,属太原府。治所在今山西太原市南。熙宁三年(1070)废。政和五年(1115)复置,金贞
即今四川城口县南明通镇 (明通井)。明置巡司于此。
在今河北馆陶县境。《方舆纪要》卷34馆陶县: “黄花台在县西南二十里。相传汉馆陶公主所筑。”
蒙古中统三年 (1262) 置陕西四川等处行中书省,简称陕西行省或陕西省。治所在京兆府 (今陕西西安市)。辖境相当今陕西、四川二省全境、甘肃东南部和宁夏南部及内蒙古部分地区。元至元二十三年 (1286
一名赊旗镇。即今河南社旗县治社旗镇。清属南阳县,置赊旗店巡司。光绪《南阳县志》 卷3: “夫淯水以东,唐、泌之间赊旗店,亦豫南巨镇也,在县东北九十里。或曰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讹也。地濒赭水,北走汴、洛